在武侠小说里频繁出现的“大义”情节,在商界兄弟间,经常被“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给取代了。
如何让创业元老退出,就已经是个难题,而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如何请“跟不上形势”的家族元老“和平退出”,就更是难上加难。一边是亲情,一边是事业……“湘西人”孙寅贵,1985年开始闯荡北京。1992年,随着百龙矿泉壶的热销,“壶主”孙寅贵声名雀起,跻身亿万富豪的行列,并在1993年登上了《福布斯》排行榜。但在矿泉壶市场上经历了一番鏖战的孙寅贵,很快就预见到旅游业未来在国内的发展势头,于是策划在张家界风景区开发经营接送游人上下山的天梯项目。由于一开始上马仍不具备条件,况且这又注定是一件比较乏味、艰苦的工作,于是一时难以找到合适职业经理人担纲的孙寅贵,想到了请湖南老家生活清贫的二哥来帮忙。1992年,二哥孙春贵加入了百龙天梯项目,担任总经理。然而历经8年的努力,在天梯即将建成的时候,一次孙寅贵找到二哥说:“你年纪也这么大了,我给你300万元吧。当然,我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不能当总经理。”可哥哥孙春贵一直视天梯为自己的心血,根本就接受不了这个现实!那为什么非要辞退辛辛苦苦的哥哥呢?孙寅贵说:“由于他是小学文化,所以在决策上经常出现失误,甚至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事实上他的知识结构也不适宜当这个总经理。”哥哥当然非常不满弟弟的决定,在索要公司股权未果之后,便频频报复自己的弟弟,甚至采取了以自杀威胁恐吓、向有关部门举报、在办公室安窃听装置等等非正常手段……至此,亲兄弟之情已然荡然无存。也因此,弟弟孙寅贵断然拒付原来承诺给哥哥的300万元和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孙寅贵自己总结说:“家族企业在原始资本积累的时候,就埋下了一个祸根。家人对未来的期望值和雇员是不一样的。雇员你今天说清楚,,我今天干的活给我多少钱,明天干的活明天给我多少钱。而家族企业里,往往这些人指望的是未来,认为他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太少…… ”如今,曾力图借法庭以赢得“说法”却一无所获的孙春贵,已经有意放下兵戈,与弟弟孙寅贵和好。但是那段噩梦岁月里曾对百龙公司经营和兄弟感情造成的重创,是可以轻易弥补的吗?用孙寅贵的话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些东西是不可以重来的……”难道家族成员共同创业,就注定难逃“共患难易,共享福难”的悲剧吗?随着家族企业的不断壮大发展,又该如何请不合时宜的家族成员和平出局呢?人常言:法理情。不错,类似于本案例的诸多家族恩怨中,经常都是三者兼备,但又互相纠缠不清……就“法”而言,《公司法》应该是企业经营者最熟悉不过的法律。但是,又有多少创业者真的通晓这部法律,并且能够在实践中按照它来明确各项细节呢?比如:创业元老之间的角色是否明晰?谁是老板?谁是雇员?投资人与经营者是否分离?股东和董事会是否恪尽职守?职业经理人与老板之间的责权利是否明确……种种问题是否在一起干事业之前就明确摆在了明处呢?但脱开书本上的规则,从现实操作的角度看,“先小人,后君子”似乎又并非那么可行。很多有切身体验的老板都明白:有些事情其实是不能提前说清楚的,都说清楚就无法一起创业了。道理很简单:“丑话都说在前头了,人家还能跟着你干吗?”在现实操作中,也许先为整个团队勾画出一幅美好而不严谨的“蓝图愿景”,先激励大家挽起袖子干活儿,是最最重要的。即便,是自己的家人。而且在现实中,正如孙寅贵所认为:你是很尽心,但资金是我出的,薪酬是我付的,我理所应当是最终的老板。还有的老板认为:这根本用不着说清楚。我也没承诺给你股份,你只是我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而已……但不可否认,这只是老板的一厢情愿,作为自己的至亲,他们是否真的只是把自己当成“雇员”而已呢?本案例中的哥哥,就是在“主人翁”的错觉中工作了八年,本以为自己是合伙创业,可怎么最后变成了雇佣关系呢?创业之初的干劲,无疑来自于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然而要兑现时却变成了“瀑布式的落差”,情绪反弹也在情理之中。在明晰与模糊、老板与雇员、出资与出力、秩序与血缘等等各有所持的情况下,作为老板,作为一个企业的终极责任者,在你也许不得不选择先“画饼”的同时,是否真的想清楚了:我和我的公司,日后是否可以承受眼下责权利模糊处理将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未来在承受的同时,我又该如何去应对和化解呢?很多先勾肩后反目悲剧的发生,是不是更多的是由于对日后事态的发展缺少必要准备呢?有专家认为,家族企业内部的矛盾之争,通常是体现在三个层次上:第一层,就是管理者到底应该具备什么素质之争。比如:一个是小学毕业,一个是大学毕业;一个凭经验办事,一个按科学规律办事,这就没法统一。同时,心理素质、心态上的不同,也会表现出对待一件事情的不同判断和处理,导致的结果也就不同,这必然就会产生不和谐的声音。第二层,就是家族企业协同模式之争。德隆兄弟的纷争就是一个典型,哥哥唐万里追求的模式是关系文化,而弟弟唐万新则是追求战略文化,两种文化的冲突一度非常激烈。最后,这两种文化又是怎么融合的呢?就是一个主外,一个主内。虽然需要时间的磨合,但不管怎样,最后德隆还是协同起来了,直到企业轰然倒地兄弟依然携手。河北一家四兄弟创办的企业,也在进行制度化协调模式的磨合。开始,兄弟四个也是各不相让没法协调,后来大家一商量:干脆,咱们都变成董事吧,谁都甭管!来一个全员自我管理制度:每个员工月末必须揭发别人五条问题才能发工资。最后,变成员工互相揭发,演变出一种很奇怪的全员参与管理。但只有这种怪异模式,才把兄弟几个的决策与职业经理人分层出来,这就叫做分层模式。现实当中,家族企业起步时,最初都不一定知道自己未来该是什么模式。只是到了最后,在矛盾与博弈中被迫形成了某种协同模式。由于没有一个企业可以是多元、多中心的,所以企业作为一个效率体,就必然要最终选择一种协同模式。而当几种模式根本无法协同时,比如:孙氏兄弟从思想和心态上都无法协同,也就自然要分裂,这是必然结果。第三层,就是进入职业化阶段。中国家族企业的职业化过程,最后一定是以一元文化为中心,然后才可能交接给职业经理人。所以,模式的形成不是相互妥协,就是有一方被迫离开,或者干脆服从于一方的模式。否则,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企业生态环境,大家也就不会有共同的价值观。而孙氏兄弟的矛盾,就是在于他们在第一个层次就没办法协同,更别说第二、第三层次了。企业的成长过程中,是时刻修正和完善的过程。创业者、家族成员在成长过程中,也必然存在不能与时俱进、甚至阻碍企业发展的人。那么,当彼此协同难以实现时,又该如何使这样的家族成员平和退出,就成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中国人有句老话:家和万事兴。但是家和不代表没有过冲突,关键要看如何化解。对于跟不上企业发展的创业家族成员,要实现他们的和平退出,首先一定要给予其充分的时间,慢慢将其权力弱化,给其应得的利益和荣誉,使其慢慢适应“转型”和“退出”的现实。比如:设定一个退出标准,同时削减掉一批人。这个标准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这个范畴内的所有人。即使家族成员在其中,但无奈这是企业的决议,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接受。或者,在当家族成员犯错误时,让其深刻意识到自己已无法适应该岗位,顺水推舟,劝其退出。还可以采用董事会集体决议的办法,让董事会的力量请不合格的家族成员退出。总之,家族成员不同于一般员工,以情、理、法解决问题时要考虑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比如:还可以通过慢慢架空的办法请其出局,安排学习或休假、逐渐稀释其权责,或者由家族中合适的其他成员先行解释,最后重要的是做好安置工作,生活的保障、物质补偿。特别是要尽量协助其开始新的事业,做能重新做的事情。对于出现家族矛盾难以调和的企业,不妨可以采用以下五种解决办法:第一个是分家经营。这个方法一般是针对具有不同能力的人,就像刘永好兄弟,他们就是用这个方法,这同时也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调整。第二种叫赎买退出,这个方法是针对没有能力的人。要让他们明白:如果继续干下去,企业干砸了,自己一点儿利益都得不到了,倒不如拿点钱走人吧。这个方法就更得靠调整心态,虽然没有事业但是有利益。当然利益的多少,又是一个要调整的地方。第三种叫分层模式。就如前述:我们都不干了,我们都当董事,让员工们自己做决策吧。这也是针对能力相近的家族成员的方法。第四种叫让步妥协模式。这种方法适用于具有互补能力的家族成员,比如:德隆就是这个方法,因为大家谁也离不开谁。第五种叫主从模式。比如:使原来是平行关系的家族成员,现在让他去当普通员工,甚至到最后自己都觉得没面子,干脆拿着钱回家不干了。也有的当事人心态调整得好,依然会很高兴地干,我拿到钱就得了。当然,做到这一点最需要进行良好的心态调整。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如果用“情”可以解决,也就走不到“理”;如果“理”也讲不清,才可能走到“法”。然而真正走到对簿公堂的时候,其实也就没有什么“情”可言了。而有时我们面对矛盾,却只看重了“情理法”,而忘了还应该有一个字,那就是“义”。那些只有在中国名著、武侠小说里频繁出现的“大义”情节,在商界兄弟间,经常被“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给取代了。近来,人们时常听到这么一句话:我一直渴望拥有一份肝胆相照、生死与共、惺惺相惜的感情,然而突然人们也会发现,这个世界已经文明到不需要这么野蛮的感情了。难道我们真的文明到可以用“情理法”来化解矛盾吗?人们不断地徘徊在西方人提出的“情理法”的理性思维或者是商业思维中,而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精髓中的“义”字,以及传承了上千年的“忠孝仁义信礼智勇”,如果在家族成员中也能被真正传承,也许这样的兄弟恩怨也会减少许多。当然,以上的解决之道在任何西方经典管理思想中,恐怕都是找不到的。但是,中国式的问题,往往只有用中国式的办法解决,才最有效。公众号推送机制改变,你的每个点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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