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信号非常差,但我忍不住要说话
2021 年 12 月 22 日 09:56:21 海上落花
这几天放假,一直在路上,本不打算更新。但坐在高铁上发呆时,又觉得不得不说几句,因为拉姆事件。
昨天在上海湖南路一家咖啡馆歇脚,翻一本马家辉的专栏合集,某篇文章中提及胡适写过的几句话: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胡适的这个朋友是谁,似乎没人考证过,当然也很可能就是他为了写文章生造出来的。反正这句话留下来了,不只马家辉专栏引用,很多文章都引用过。能被一直引用,说明问题确实依然存在。9月14日,短视频红人拉姆在家直播过程中被前夫唐路泼汽油焚烧,造成全身大面积烧伤,于9月30日去世。拉姆生前曾长期遭唐路家暴,离婚后,遭唐路威胁,如不复婚就杀死孩子。拉姆答应复婚后,仍遭到唐路暴力殴打。拉姆家人也曾被唐威胁和侵犯。
拉姆的死换来「反家暴」话题上了一天热搜,二零一六年颁布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也再次被逐条解释、普及,并引起要求改进的呼声。
这是值得每个人为之发声的。一个足够文明的社会,当然要让人免于暴力伤害,而在父权传统的社会,更应让女性和儿童免于暴力,靠谱的可执行的法律必不可少。
除了「反家暴」的教育和呼吁,我还在想另外一个问题:谈论「家庭暴力」,不在「家庭」,而在「暴力」,前者是定语后者才是中心语。
暴力对待妻子、女友就是对女性的暴力,就像对待父母的暴力就是对老人的暴力,对待子女的暴力就是对待儿童的暴力。
暴力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生理和心理侵害。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有不受暴力侵犯的权利。
女人首先是「个体人」,才是家庭成员。男人也首先是「个体人」,才是家庭成员。
而家庭道德大于法治,,是「暴力」变成「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
我认为,恰恰由于家庭亲密关系的存在,一个人在家里打人的难度,应该远低于在街上攻击一个陌生人。反之,一个人在家里和家人发生冲突的几率,也应该远高于在街上和陌生人打架。
因此,家庭暴力不但不是所谓的「家务事」,还是发生几率更高,更容易隐秘的暴力行为。
按此逻辑,这种「案件」恰恰应该更被政策制定者和执法者关注,而施暴者也该被和其他暴力行为一视同仁。在高铁上打一个陌生人耳光,和在家里打老婆孩子耳光,性质是一样的,且后者更严重。
如果在立法和执法上考虑到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不让「家人关系」甚至「前家庭关系」成为施暴者逃脱惩戒的理由,而不是相反。
处理家暴事件时,很多理应承担职责的机构会推诿,或者表示无可奈何。比如有的民警说,这我次处理了,下次可能就会怨我。
早上听了一个节目,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负责人冯媛女士谈到这个问题,说的很有道理:执法者要知道自己代表谁,不是代表受害者,而是代表法律,有职责制止,不能因为受害者原谅了,就可以不了了之——况且,所谓「原谅」背后的个中滋味是外人不能体会的。按照一种社会学的观点看,「家庭暴力」从来不只是个人事件和家庭事件,它事关社会文化、经济,法律,甚至阶层和社会制度,是一种「结构性暴力」。婚姻观念、教育观念、性别歧视等都会让暴力问题变得复杂。
比如关于家暴,人们除了讨论《反家庭暴力法》,也在讨论「为何不离婚?为何不逃跑?」这种问题。这么问和性侵话题谈论受害者行为不端是一样的逻辑。为什么这么问,而不问「施暴者为何施暴?为何没人管得了?」,就是社会文化和性别观念的复杂性使然。
再比如关于男人施暴,会有人义愤填膺,痛骂施暴者「不是个男人」或「不是个好男人」。类似评判无一不隐含着深入脑髓的优越感,不存在所谓有口无心说着玩玩儿。
除了性别问题,还有暴力文化的问题。
冯媛女士在访谈中说,推崇强大至上的逻辑,就是一种你强我弱、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人人深陷其中不得自拔,凡事都难免想以这种「暴力」模式解决。
如果施暴者在一个充斥暴力文化的社会,就会被社会大潮影响,社会结构中强者通吃的观念,是对施暴者的鼓励。
想一想,有时候即便我们是在追求某种平等,也会不自觉变得满脸戾气,动辄喊杀喊打。高铁还在开,每位乘客的手机里都能看到拉姆的故事,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细看过。车上信号不好,先到这儿吧。如果觉得这意外的更新确实有必要,希望你也说些什么,或者转给朋友看看。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