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12时,贵州安顺市一辆车牌号为贵G02086D的2路公交车,在途经虹山湖大坝中段时,忽然冲破石护栏坠入湖中。
经相关部门全力搜救,截至当天22时,共搜救出37人,其中16人受伤,20人无生命体征,1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坠湖公交车已打捞上岸,驾驶员无生命体征。
关注此次事件的朋友可能很震惊,在7日中午时,公交坠湖事件的死亡人数还是两人,到了晚上竟然飙升至20人,公交车坠湖为何伤亡如此惨重?
或许大多数人并不了解溺水。
别指望不会游泳的人求救
影视剧里的溺水者表现非常夸张,会制造大量水花,在水面沉沉浮浮,并高呼:“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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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能充分引起他人注意的呼救型"溺水者"确实存在,但仅限于忽然抽筋的游泳高手。对于不会游泳的人,连把头伸出水面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们在水中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甚至会因为动作过于“正常”,被近在咫尺的人忽视。
之前一段国外游泳馆的监控录像,展示了不会游泳溺水者的真正状态。
溺水的男孩在水中不断的挣扎,但他既没有制造大量水花,也没有高呼救命,挣扎的动作也不激烈。这就导致游泳池里的成年人无法发现男孩的异常。
缺氧、呛水时人会觉得非常痛苦,为什么动作却如此“正常”?水中阻力大,人的奋力挣扎会因水的阻力减慢,并且随着人体缺氧的加剧,人的动作只会越来越慢,直至昏迷或死亡。
溺水的死因中有85%~90%是呼吸道和肺脏吸入液体造成的窒息,这种死亡被称为典型溺死(typic drowning)。
典型溺死者的肺部通常被水灌满(也可能灌了一部分水)。但不是所有溺毙者的肺都会被“灌水”。
被“一击致命”的溺水者
人离不开空气中的氧。缺氧状态下几分钟就能使人毙命,但有些人连几分钟都用不了。
溺毙者中有10%~15%的死者肺里没有一滴水,或只有一点(不至于致命)水,这些死者虽没有被水憋死,却受到了水的“致命一击”。
一部分人会因冷水刺激声门、喉头(体内)或喉部、胸部、上腹部(体外)的神经,引起反射性心搏骤停或神经源性休克致死亡。冷水刺激喉部可能引起部分人的声门痉挛,并造成急性窒息,所以此类死者的死亡发生迅速,还没来得及呛水就已经死亡,故被称为非典型溺死(death due to submersion )。
这种通过神经刺激导致的非典型溺死与人在受到极度惊吓、恐惧、疼痛等精神刺激导致的猝死原理基本相同。
还有极少数溺毙者会因水温刺激、恐惧情绪、剧烈的挣扎活动,引发潜在疾病发作并导致死亡,这种情况极易发生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患有如心脏病、冠心病、呼吸道疾病等严重器质性疾病的患者身上。
除了“无水淹死者”,还有种更特殊的溺毙方式。
溺毙也能慢“八拍”
有些人在溺水后被人成功救活,但经过一段时间,例如几天后忽然死亡。这种情况被称为“迟发性溺死(delayed drowning)”。
死因多为肺部进水后引发的继发性肺水肿等肺部问题。
肺水肿指体液从肺部毛细血管异常渗透至肺间质、肺泡,超过了淋巴回流的代偿能力,造成肺血管外液体异常积聚的一种病理状态。肺水肿不是疾病,而是异常情况的合并症。
继发性肺水肿为何算是溺毙?
法医学理论认为,溺毙窒息是因液体阻塞呼吸道和肺泡影响气体交换引起的。迟发性溺死者的肺泡腔会出现水性肺气肿,同样会阻碍呼吸功能,因此符合溺毙条件。只是继发性肺水肿病程时间长,才会出现被救活的溺水者在陆地上“再次淹死”的情况。
但溺水者肺水肿可能是一种保护机制,因为水中压力比陆地大,肺部周围的毛细血管充血肿胀,有助于支撑保护肺部,避免被水压挤伤。
被车带入水中如何自救?
无论大公交车还是小汽车,遇到忽然落水这种情况,人们都会懵住。由于车内有空气,车体有一定的密闭性,车辆的下沉速度不会很快,但车内人员及时逃生的时间并不充裕。
车辆入水,破窗是最佳的逃生方式。
一般的公交车、客车、地铁、高铁上都会配备安全锤(通常为红色),且放置在较为醒目的位置。用安全锤敲击车侧窗的角落位置,更容易击破车窗。
没有安全锤的情况下,使用尖头重物也可打破车窗,如车座靠枕底部的金属杆或高跟鞋。武力值高的男士甚至可以用胳膊肘击破车窗。
注:此时不要敲击车辆的挡风玻璃,挡风玻璃通常由耐腐蚀、防撞击的安全玻璃制成,较难击破。
此次公交车坠湖事故中,有名高二学生在水涌进车厢时破窗逃出,手臂受伤。还有一名湖北男乘客踢破车窗,并游到岸边,由于肋骨骨折及缺氧,男子昏倒后被送医。
入水前要吸足气,并在入水时,用手堵住鼻孔,否则水会倒灌进鼻腔,之后的生理反应会逼迫你提前进入溺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