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新时代财会监督,需把握“六个明确”
202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搭建起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我们要深刻领会《意见》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意见》作出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加强财会监督,有利于保障财政资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把临近小区周边的一些闲置、边角地块打造成一个个功能完备的公园绿地,免费向市民开放。图为2023年4月10日,小朋友在恩施市城区改造升级后的耿家坪公园里愉快地玩耍,乐享春日美好时光。人民图片 谭华/摄
明确了财会监督内涵。《意见》提出“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依据。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在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财会监督实践经验基础上,立足新时代新形势,对财会监督赋予了新的内涵。新时代财会监督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一种监督行为。
明确了财会监督定位。《意见》立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根本出发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根本目标,准确把握中央对财会监督的定位。一是新的政治定位: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突出政治属性。二是新的职能定位: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财会监督在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手段、监督信息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基础性、专业性作用,为党内监督以及其他各类监督提供有力支持。
明确了财会监督原则。坚持守正创新,顺应实践发展,《意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提升监督效能。四是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明确了财会监督体系。《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全局和局部、宏观和微观的关系,从财会监督工作全局出发,,明确了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提出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体系。《意见》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主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其他各类主体协同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财会监督新局面。
明确了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意见》立足全局和整体,坚持贯通协同,着力打通各监督主体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之间的有机联系,推动构建“纵横贯通”的工作机制,实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一是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机制。积极统筹各类监督资源,推动各监督主体紧密配合、横向协同,实现财会监督“一张网”开展。二是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机制。明确中央与地方职责,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监督模式,实现联合发力,推动财会监督“一盘棋”发展。三是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能定位,精准选取切入点,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明确了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重点。《意见》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明确新时代财会监督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围绕“三个更加突出”,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更加突出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发挥财会监督在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更加突出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针对财经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禁而不绝、纠而复生的顽瘴痼疾,推动实现财经秩序根本性好转。三是更加突出“零容忍”打击会计评估违法违规行为。牢牢抓住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牛鼻子”,聚焦行业突出问题,严惩重罚,以儆效尤,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策划:陈有勇 审核:吴强 监制: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