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中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深刻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的五个重大关系,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
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既是系统观念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实践中的深化运用,也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
江苏省盐城市拥有582公里海岸线、76.97万公顷湿地,孕育着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护最好的海岸型湿地。2019年,位于盐城市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图为2022年11月9日,在盐城东台条子泥湿地拍摄的麋鹿(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杨磊/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要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既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做足统筹协调的大文章,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新征程上,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攻方向,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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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蔡春玲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