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平竞争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制定公平竞争重大政策,完善公平竞争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公平竞争监管实践,推动我国公平竞争治理进入新阶段,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日趋成熟。党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第一次形成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为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新修改的反垄断法进一步将其明确为法律规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实现竞争监管统一执法,挂牌成立国家反垄断局,进一步强化专业力量。国务院调整设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加顺畅,有效增强了竞争监管合力。
公平竞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更加公平,通过统一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为经营主体更加及时、充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场竞争规则更加科学完善,构建起由1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8部反垄断指南组成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明确的规则指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审查增量文件159万件,清理存量文件447.01万件,废止和修订排除、限制竞争的文件9.08万件,有力规范了政府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监管执法有力加强。坚持监管为民,在公用事业、建材、汽车、原料药等领域加强竞争监管执法,有力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依法加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等重点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引导和规范企业投资并购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竞争格局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推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连续五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竞争失序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33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5249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05万件,有效预防和制止了一批竞争违法行为。
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显著提升。全面加强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每年发布中英文版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促进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合规意识。定期举办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全国公平竞争大会等宣传倡导活动,组织政府部门、商协会及各类企业开展专题竞争合规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和商业秘密保护,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持续拓展。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国际化发展趋势,坚持全球视野、公平精神和竞争理念,不断加强竞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已与美国、欧盟等35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签署62份反垄断合作文件,加强信息交流和立法执法协调。在11个多双边自贸协定中设立竞争政策专章,成功举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为完善全球竞争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促进我国在更加公平的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发展。
(策划:侯亚景 审核:吴强 监制: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