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再上新台阶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1988年,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同志创造性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筼筜湖综合治理20字方针。36年来,厦门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和方向,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系统治理,从海域到流域再到全域,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优美海湾人居环境、增强海岸带韧性活力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以高水平保护修复支撑高质量发展,激发了城市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卷,为破解海湾型城市生态治理这一世界性课题、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提供了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是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宝贵探索和生动案例。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系统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再上新台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厦门致力于打造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图为厦门园博苑凤尾花海景观。厦门市委宣传部供图
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
进一步摸清家底,开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掌握自然生态状况和修复重点,并启动实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提高识别、应对重点地区生态状况的能力。加快推进“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健全生态修复规划体系,系统谋划“十五五”山水治理、矿山修复、海洋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等专项行动计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启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切实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持续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落实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举措,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海一体化保护修复
做强做亮中国山水工程品牌,科学部署、持续实施山水工程。对已完成工程尽快开展综合评估,系统总结大尺度国土空间生态治理成功经验。鼓励开展跨地域生态治理。协同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从生态保护修复角度,科学优化采矿工艺,真正做到“边开采、边修复”。大力实施全国采矿损毁土地和矸石山、尾矿库治理修复,出台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意见,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存量任务“清零”行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和美海岛创建。建立健全流域、河口、湾区的联动治理工作机制,“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用海用岛项目生态修复事前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自然岸线、无居民海岛、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海洋生态廊道,以及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加强互花米草、浒苔绿潮等联防联治。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建设一批和美乡村。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保护修复,联通城市内外山水脉络,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提高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
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法规和制度建设
加强生态修复立法研究,抓紧制修订土地复垦条例、土地综合整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生态保护修复地方性法规。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土地复垦修复与重大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体设计、联合审查、统筹实施、同步验收,确保复垦修复法定义务落实。继续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和新增用岛,探索建立海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占一段、补一段,守牢自然岸线保有率。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机制,运用好刚出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落实好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红树林修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采矿用地增存挂钩等激励政策。探索完善矿山生态修复与废弃土地盘活利用、尾矿等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促进耕地、林地、园地等布局优化的土地置换政策,推广“生态修复+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经验。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补偿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严格督察执法,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特别是以生态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打着生态建设旗号破坏生态的问题发生。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演替内在机理等重大问题开展攻关。加强标准研制,探索制定分区分类技术导则,构建完善从生态问题诊断、治理技术、监测监管到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的技术标准体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推广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推进生态监测与保护修复信息技术应用。总结推广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典型模式,形成示范引领。以省区市为单位制定乡土物种推荐名录。适时发布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公报,继续发布优秀案例。建设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示范基地,推进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和碳汇监测,鼓励地方探索开展生态碳汇交易。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批生态修复领域高水平领军人才。
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合作
开展“厦门实践”国际交流研讨,将其中蕴含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进一步推向全世界,引领世界海湾型城市生态治理。用好双边多边议程,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关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公约,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加强与周边国家开展生态治理合作。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全球滨海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亚洲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与生态保护修复国际组织以及先进国家相应机构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国外生态治理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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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