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家动漫企业获进口免税资格(附名单)
2016-2017年获得进口退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共有34家,本次年审无年审不合格企业。
1月6日,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2016-2017年获得进口免税资格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共有34家动漫企业入选,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通知显示,上述企业已通过2016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有效期延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次年审无年审不合格企业。另外合格企业于2017年9月15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合格企业将继续获得下一年度进口免税资格,年审不合格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取消其进口免税资格,不提出年审申请的企业将列入年审不合格企业名单。
34家动漫企业中,包括了《画江湖之不良人》制作公司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熊出没》制作公司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原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创作了《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
文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
2016-2017年获得进口免税资格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函〔2016〕1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36号),文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2016年提出进口免税资格申请的企业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北京迪生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进口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上述企业并已通过2016年进口免税资格年审,有效期延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次年审无年审不合格企业。
上述企业应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办产函〔2016〕315号)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15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合格企业将继续获得下一年度进口免税资格,年审不合格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取消其进口免税资格,不提出年审申请的企业将列入年审不合格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文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