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经典|小明润一,作者:察察
编者按:
察察的新作《天生桥》已于一月号与大家见面,让我们乘此机会重温一下她的往期作品吧!
作者 察察
这件事是这样来的。某一天早上,我忽然想念一个人。我爱过他。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我穿了一条很多颜色的裙子,很短,风吹过来的时候,我的两条大腿都露在外面。我买了一罐很大的水,然后坐在市立图书馆里看书。我一边喝水一边看钱德勒的书。我发现自己想念的人更像论诺克斯而不是马洛,这让我很兴奋。
一个杯子突然在我面前掉下去,里面是热的茶水,洒到我的脚上,把它们烫红了。我看了看那双脚,奇怪为什么它们是我的。我茫然地抬起头,看到他金黄色的双眼,很紧张的表情,面色绯红。他说“对不起”,然后拿出一条粗糙的棉布手帕,看了我一眼,蹲下身体,帮我擦脚上的水。他擦得很轻,但是我的脚因为被烫了所以疼。图书馆很安静,没有几个人,而我就愣在那里,由他来擦我的脚。他的指头非常漂亮,一双大手,上面有几圈疤痕,很细,但很深。
擦完,他对我说,我听过你唱的歌,在安吉娜吧。我们可以出去吗?我们出去说吧。
我挑逗地看着他的双眼,然后转头拿起包。他有一双迷人的眼睛。
一
我们走在炎热的夏天里,街道上人很少。我们不是出来讲话吗?为什么我们什么话也不说呢?我们就这样一直走,走到一条胡同里,我记得巷口那棵又大又病又瘦的树。我们站在树下,两个人都一刻不停地流汗。他说,我的家就在附近。你想去吗?
我点点头。
他的家确实就在附近。胡同里是一排廉价的小铺子,卖香烟、洗头膏、牛奶之类。他的家是尽头那一间小铺子的二楼。我们走进闷热昏暗的小楼梯,他突然转过头来亲吻我的脸,我闻到他身上很重的葡萄味道和汗味,没有烟味。我重心不稳,踉跄地要掉到楼梯下面去了。于是他抱起我,我的双脚就像一个跳芭蕾舞的女演员一样笔直地离开地面,脚尖绷直。他就这样抱着姿势僵硬的我,关起门,把我放到他的地板上。
我们在汗液的粘稠里面做爱,一共三次。他对做爱的欲望就像他的力气一样大。他的身体散发着中年男人的气味。然后我们都累了,窗子外面传来傍晚工作的人回家的嘈杂声音,只一会儿,天就黑了。我们并排躺在地板上,什么都没有穿,依然很热。我估计等我想要站起来,我背部的汗液会粘着地板,撕下我的一层皮。我们的手和脚都很脏,都是汗,而且粘着地面上的灰、薄塑料、果核之类的垃圾。我喘着气,看着天花板。
生命就是一场奇遇。他先站起来,我看着他的脚。我听到放水的声音。天花板上吊着大小不一的三只灯泡,有一只是节能的。他抱我起来,把我放在放好了冷水的浴缸中。那个浴缸很旧,泛黄,巨大,但摸起来是光滑的,所以我猜它也是干净的。然后他一脚跨进来。他的胸膛贴着我的背部。我们在里面泡了很久,直到感到一点不热了,浑身清爽了。
泡澡的时候,我开始打量这个男人的房间。大概是两个半宿舍大小,一间方方正正的屋子。浴缸在房子的中央,墙的中央是一扇窗,窗棂涂成了中绿色,窗帘很厚,快到地面的长度,湖蓝色的。窗帘边紧贴着墙的地方,放一架单人床,白色床单,格子枕套。窗外的天空是夜晚的蓝,很漂亮。窗子下面是一个木桌。用得很旧的样子,没有抽屉。桌子出奇地大,上面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刮胡刀、毛笔、一打白纸、铅笔、钢笔、大小不一新旧不一的书,一个空的石头笔筒,墨水、香水、烟缸、茶叶罐、咖啡罐、灯、风扇、表,更多的香水和烟;以及一个玻璃杯,里面有一条黑色的鱼,偶尔动一下。桌边有一只暗红椅背的沙发椅,老红色的木头使这把椅子看起来价格不菲。
他抚摸我头,他说,安吉,你在看什么?
我说,我想看看我爱的人的家。
他抚摸我的头,我看着他金黄色的眼睛。我说,我有三个很傻的问题想问你,你跟我说实话好不好?他点点头。
你有女朋友吗?你戴隐形眼镜吗?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不戴隐形眼镜。我的名字是小明。我有女朋友的,她就在我面前,一脸茫然地问我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女朋友。
我们就是这样在一起的。
二
小明喜欢把我叫作“孩子”,一开始我很不习惯。我问他,我老大不小的了,干嘛还叫我孩子?
他说,因为你比我小很多,我要是成家像古人那么早,生个孩子也该和你一样大了。
我说,放屁。
他笑了,因为你轻信,情绪化,故作深沉,爱哭,痛恨成人,笑容甜蜜,希望得到某个人永恒的注意,并且把这种注意当作爱情。
我很不服气,想说“你别这么自以为是你有多了解我呀”,但我知道此话一出口,我就真的像个孩子了。
半年之后我们去听甜孩的演唱会。地点难找极了,在之前的市中心的一幢大楼的C座的34楼。人来得不多也不少,他们很老。开场曲是Hello Bomb,结束曲是再见。我很高兴他们没有长胖多少。吉他手依旧那么帅。谁都跳不动了,但是仍然在疯狂地跳着。曲风听起来就像1970年代的港曲一样老。我从头哭到尾,我爱的男人把我的头紧紧地搂在他的怀里。屋子里空调实在是太大了冷得我浑身发抖。我听到旁边有一对男人在说话,高的那个问Hello Bomb到底是不是反战的?矮的那个答道,别问我我也没知道过。
小明说,於阗的声音老了,原来有点哑,现在老了。
我说,我们也会,对吧。
演唱会第二天的早上我坐在我的白色窗帘边上,仔细回忆曾经属于我的吉他手,我想起很多,但是轮廓清晰的寥寥无几。然后我打算出门走走。我不想再去墓地了,我跟自己说。我想去找点什么别的。
小明问我,你爱过别人吗?在我之前。
我想了想告诉他,是,还有那么一个男的。
小明说,那么你们是怎么分开的?
我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两年前,他失踪了。
小明说,你为什么没有去找他?
我说,我猜想他不会出事。他那么大个男人,他不过想走就走了。我不是他留在哪里的理由。
小明说,如果我告诉你,他死了,你会相信吗?
我说,我干嘛不信?你真知道?
小明说,我逗你呢。我怎么会认识他。
我说,那你怎么认识我的?
小明说他听过我唱的歌。那时,我在湖边一个酒吧里唱歌。是家看起来很乖的酒吧,人们来这里跳舞调情寻开心而不是找刺激。我知道老板要我来唱歌只是觉得我可能会迷上他。老板是个干瘦的中年男人,还算正派,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老婆。我穿着极短的黑色抹胸裙,12cm的银色鱼嘴鞋,站在被装饰成贝壳式样的狭小舞台上。我想除了我,没有人会因为这个舞台联想起海浴完毕的维纳斯,他们顶多想起这个纸片人儿的裸体。为我伴奏的只有一个短发吉他手。我唱过很多情歌,声音纤细,我不确定嘈杂的人群里是否有我的歌声。酒吧的名字叫安吉娜,客人叫我安吉。
我常常在MSN的签名栏里写:本周五,安吉在安吉娜吧。我还写过周一周二周三周四,以及周末。很少有朋友会来看我,我本来也很少有过什么朋友。某一个周日,我看到刘衡带着一个女孩走了进来,他们点了一瓶波尔多,坐在二人桌前小声交谈。他们不是我的朋友。女孩为他擦拭嘴角残留的酒液,他温柔地注视她的眼睛,我猜他们是一对。我为他们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不知道他们是否听到了这一首。刘衡在十二点前带着女孩离开了,始终没有抬头看过唱歌的我一眼。他是我初中时候的男友,我的初恋。我不觉得自己爱过他,我想他也不记得曾经说过他爱我。
我知道类似的事情不该讲给任何人听。我不要看到任何人听后忍不住的哑然失笑,我不要任何人看清我的狼狈,我不要以我的狼狈取悦任何人;除非他愿意因我而哭。这样的人指望过润一,或许我指望过太多人。我总是希望太少,指望太多,像大多数人那样不知绝望为何物,但即使欲望也别想来埋葬我。
三
我以为我爱过的那个人,就是为我伴奏的吉他手。与他相爱之前我只知道他叫夏润一,是我所有交往过的男生中名字最好听的。
一个秋末的夜晚,安吉娜吧打烊完毕。我回到更衣室换好衣服,独自到吧台前倒了一杯Johnny walker。吧台的小灯还亮着,客人散尽,桌椅收好,老板嘱咐我离开时把后门关上。我在吧凳上喝完这一杯,意犹未尽。身体暖和了不少,但仍然毫无睡意。
我拢了拢头发,从后门离开,锁好了门。门边有五只硕大的黑色塑料垃圾袋,里面有喝光的酒瓶,各式垃圾与呕吐物。后门外是一片荒芜的小空地,杂草生在灰土里,秋霜把它们都弄黄了。我的鞋有些磨脚。空地边围了一圈生锈的铁丝网,有一个小门可以打开,网外是一条漆黑寂静的小巷。我走近铁丝网,把它摇晃得叮当响。月亮又白又圆,被铁丝分割成小片小片的光。我把身体佝偻着倚在网上,掏出一根白色的三五烟。
“要火吗?”他说。
我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一张还算熟悉的脸,是夏润一。他不知何时站到铁丝网的外面,头靠在铁丝上。我闻到发胶以及铁锈的味道。
我点点头。他把手指与火机艰难地伸进来,我扶着他的手,点燃了这根烟。
“你要吗?”我说,翻了翻包,“可惜只剩这一支了。”
他笑了,把脸凑过来,一双眼睛在铁丝网间闪闪发亮。
我没有递烟给他。我把自己的脸挨在他的脸边,感觉到铁丝网的粗糙冰冷,以及他的体温。他轻轻地吻到了我的嘴唇,用两个指头温柔地抚摸我的脸和眼睛。他的嘴唇干裂粗糙,带有血液的味道。
那之后我们一起住在酒吧后面的小巷子里,省掉一份房租买食物。我还要上学,读高三,他在家里画画。他对我说,我们可以算一见钟情,那天你很美。穿着一条金黄色的棉布连衣裙,群青色的丝袜,圆头的银色鞋子。你指甲的荧光色比夜晚还明亮。你没有穿外套,我知道你很冷。你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那样对我笑。我本可以打开旁边的门进去找你,从后面抱住你,把你锁在我怀里。但是我突然不想打扰那幅画面。有时我想要把它画下来,但我调不好夜晚的颜色。在那之前,我不知道每天随着我的吉他唱歌的女孩究竟是谁,我只觉得那是一个孩子的声音。
高三那年的春节,我们一起在家里看了《玫瑰人生》。他指着迪亚芙在街头卖唱的镜头对我说,安吉,别读书了,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我可以为你画下整个世界。你可以唱歌,我可以弹琴,有琴和你的喉咙我们哪里都可以去,什么都不怕。
我问他,你不喜欢这里?
他说,喜欢。我哪里都喜欢,不清楚最喜欢哪里。我只是觉得,和你在一起之后,无论离开哪儿我都能够接受。
我说,你是期待离开任何地方,对不对?
他羞涩地笑了,摸摸我的头。我塞了一片苹果在他嘴里。
每天早上,我都独自起床。他很贪睡。我亲吻他的额头,然后离开家去上课。我觉得上学的唯一作用只在于暂时地离开润一。每天每天地离开他,以便我能顺利想念,顺利回到他的身边。我一直以为自己爱一个人不会超过三个月。我很容易厌倦,很容易有想要出走的念头,对所拥有的人或物都无眷恋。但这次似乎不同。我为了爱他所做的努力就是短暂而频繁地离开他,克制自己想随时待在他身边的欲望。我的润一,我想他是明白我的,我想他也需要这样的离开以便持续对我的爱。
我对他说,等我读完高中吧。然后我们就走,随便去哪里都行。
四
我的高中很快就毕业了。高考结束的那天,我收到润一发来的短信,“等我一会儿,我去学校找你。”我说好。考试的地点是一间陌生的中学,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我在操场上慢慢地散着步。考生络绎不绝地走出,走向考场外焦急等待的父母。半小时之后,整个学校都空了。我在操场边的水泥地上坐下,抽了两根烟。
我等了很久,天色开始变暗,润一仍然没有出现。他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门卫大叔两次过来跟我要证件看,我给他看我的准考证,他告诉我学校里不许抽烟。八点过后,我疲倦地站起来,离开了这间陌生的学校。家里看上去跟早晨没有两样,只是床上没有他。他的衣物像往常那样凌乱地堆放在衣柜里。除了他的吉他,没有任何东西消失,包括他的画笔、颜料、调色板,以及他画架上的新作。
那天我独自在安吉娜吧唱歌,没有任何伴奏,我觉得自己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难听过。休息时,我问老板润一的下落。他耸耸肩,递给我一杯新调好的血腥玛丽。我端详着三角酒杯,感到自己一分钟也不想再待在这里。一个年龄跟我相仿的女孩坐到我旁边,把手指放在我左手戴着的银镯上。她对我说,小安吉,你看上去不太好。想要点草吗?
她亮出一只小巧的烟盒,里面排着五支重新裹过的万宝路。我当时确实很想来一支。我对她说,我一辈子都不会碰这种东西。
她说,小安吉,你果然很乖,你的脸比看上去还要无趣。
说完她离开我,回到舞池中。她的声音冷漠而甜美,我想她比我更适合歌唱。我把血腥玛丽一饮而尽,然后扶着吧台的木桌大哭起来。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润一是走了,他等不及这最后一天,于是他独自走了,不再需要我来填补他上路的勇气。
润一放在画架上的画是一片金黄的沙漠,艳阳天,絮状白云,黄沙包裹住一汪尚无人染指的湖泊。我不知道他画的是哪里,也不清楚世上是否真有这么一个地方。我坐在床上,开始无望的等待,感觉自己像是置身于他所描画的沙漠中。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去找他,而他永远不会再回来。我没有找到他的勇气和信心。
后来小明说,“我听过你唱的歌,在安吉娜吧。你没有任何伴奏,独自一人唱情歌。安吉娜吧很嘈杂,而你很安静,没有人听出你的伤心,也没有人在乎。”我想他听到的就是这一晚。那晚过后我辞职了,用三个月的时间四处旅行,在不同的酒吧里唱过歌,有时会有陌生人为我伴奏。我认识了很多人,有的喜欢我,有的鄙视我,没过多久,我们都相互遗忘。酒吧的好处是在这里没有人肯承认仍把我当作孩子,他们叫我安吉,以为我是一个未长皱纹的妖精。
我去看所到之处的每一个墓地,想象若干年后自己将躺在一个类似的地方。我问自己是否希望与润一葬在一起,是否有谁临死前会希望与我葬在一起。有时我会带上一束花,把它放在最潦倒的墓碑下。我默念着墓碑上镌刻的名字,努力想让自己记住它。我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愚蠢而非温暖的事。我不希望自己死后得到的是陌生人的鲜花。离开一个地方前,我会去看看那些自己放过的花束。有些已经被清扫带走,有些独自枯萎在原处。墓地里始终有一股庄严的宁静,我的沉默在这里自得其所。
我去过的众多墓地中,有一所烈士墓园。许多战争英雄埋葬于此,墓碑洁白高贵。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能被称作勇士,但不知道为何献身就死去的人有的只是好运气。战争留给大多数烈士的东西只是寂寞的称号而已,如同爱情留给一对男女“恋人”这一名字。我不觉得自己是在寻找润一,我觉得我在寻找我自己。我曾希望自己什么也不用寻找,希望该找的都已然在身边。他离开后的这三个月,我没有跟任何人恋爱,这是对爱情应尽的义务,而非对他。如果奇迹发生,让我在下一刻遇到他,那么他就可以为我的忠贞而欣慰。这是一个不幽默的笑话。旅行结束后,我进了一个蹩脚的大学,读书,不知道这回是为了离开谁或是遇见谁。三个月的假期里我什么也没有找到,也没有谁找到了我。无论我旅行多久,或许这个结果都依然如故。
有时我觉得一辈子都不想再唱歌。唱歌像爱情一样寂寞,歌者只能一个人发声,正如人的心永远只长在自己怀里。我听到自己的歌声,它随内耳入脑,与旁人经空气传播后得到的印象截然不同。我听到过恋人的心跳,但它与我是否被爱无关,只因主人的生命而跳动,只有主人的生命能伤害它。心是世上最自私的脏器。它的存在只是宣告一个人存活与否,不论心痛心碎一概不会腐烂。
五
小明长得比润一英俊,他金黄色的眼睛像润一画里的沙漠一样纯洁。他的眼睛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十岁。他把我当作一个不知餍足的小孩那样宠爱我。他说,爱一个人就像艺术家追逐艺术,你永远别指望能把你所拥有的全部都表达出来。如果真到了这么一天,那就意味着这个画家作家或别的什么家江郎才尽,就意味着爱的结束忍耐的开始。达芙妮为了躲避阿波罗的追求才化身为月桂树。爱就是永不餍足。
这是小明说过最美的情话。为了这段话,我哼着歌儿把他肮脏的大浴缸刷白了。他跟我一起坐在崭新的浴缸里喝酒,他说如果醉了可以保证吐进马桶。我笑了。“如果你的生活里没有我,你会怎么办?”他问我。我说没有人离开了谁会过不下去。
他有些火大,“那你现在为什么还不离开?”他问我。
我放下酒杯去亲吻他的短发,“因为我不想。我想待在你的身边,你不想要我待在你身边吗?”
我希望他放下杯子和我在浴缸里做爱。然而他只是搂住我的肩,告诉我,我的肩膀像肋骨一样把他扎疼了。他在我的头顶用另一只手喝着剩下的酒,酒液滴在我的头发上,让我嗅到了它的芳香。
“你为什么会决定跟我在一起?”他问我。
“因为你有着一对金黄色的眼睛。”我回答,“同样的问题问你,你打算告诉我什么?”
“你想听?”
“对。”我又倒了一杯酒。
“因为夏润一死了。我杀了他。”小明说。
我哈哈大笑。
“你不信?你不问我为什么会认识他?”他放开我的肩,慵懒地看着我,“我很早就听过你唱歌,那时候夏润一是你的吉他手,你们在休息的时候边喝冰水边接吻。我喜欢你的声音,它是酒吧里唯一让我想到‘孩子’这个词的东西。我一直想拥有一个只属于我的宝贝,不用等着它长大,就已经长大成人的宝贝,我想它就是你。两年半之前,我听到你们说想要离开,你们一起,去所有想到的地方。如果我有女儿,我不会让她嫁人,我会让她爱上我。”
他看着我,等待我的反应。我感到自己在听一个离奇的童话。
“你继续说。”我喝完了这一杯。
“然后我就开始策划如何把润一杀死,我一直没想到什么完美的办法。我想你该多读读书,所以我不能让他死在高考之前。也许你不认识我,但润一和我可是老相识。他的每一把吉他都是从我这儿买的,我教他调琴,教他揉弦,教他识谱,没教他好好爱你。我看着他一遍遍把情歌弹熟,弹得能打动人。我知道你们是如何相爱的。那天深夜,我坐在车里,看到你穿着跟我眼睛一样金黄的裙子,手臂冻得发红。你站在铁丝网边,像一个美貌的女囚,在月光下慢慢地抓牢铁丝,发疯似地摇晃它。我听到铁丝网受伤般的呜鸣。你很美。你低下头,在包里翻找你的烟。这时我发现另一个猎手出现了,他就是夏润一。你们隔着网,在铁丝的缝隙里接吻,你左手里的白色烟卷不急不慢地散发蓝色的烟雾。他用手指抚摸你的脸,然后你笑了。”
酒瓶里的酒所剩无几,我抚摸着透明的玻璃杯,犹豫地望着小明。我不知该不该询问他是否想要再来一瓶。
“他死在你高考结束的那一天。那天下午,他背着吉他来找我,就在这个房间里,要跟我买三根琴弦,向我请教‘梦中的鸟’那支曲子里几个和弦的弹法。我微笑地招待他,给他水喝,让他坐在我的沙发椅上。他第一次对我说起你来,他说你的时候,脸颊红润得像一只新鲜的苹果。他说‘没有母亲的人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无条件的爱’,但是他有毅力让你相信这种爱。他说‘毅力’,他真是个有趣的人。我一边听,一边寻找琴弦。我对他说,‘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最值得钦佩的那一个,爱一个人需要勇气,尤其当爱者把自己比作母亲。’听后他笑了。我看了看表,是下午五点零三分,然后开始从椅背后面用琴弦勒他的脖子。他手里的水杯掉在地上,但没有摔碎,温水洒在我脚上。他很蠢,一直用双手来拽勒着他的琴弦。他应该用手或者脚来打我的脸我的脖子,明白吗?但他的双腿只知道乱蹬,把当时的玻璃鱼缸踢翻在地,让我黑色的鱼在地板上死命挣扎。五点过十分,他不再动弹,我的双手被琴弦勒得血肉模糊。如果他再坚持一分钟,我的手就坚持不住了,但上帝最终站在我这一边。我大声喘气,把地上半死的黑鱼捞起来,放进玻璃杯,倒上水。这只鱼一直活到今天。”
我“嚯”地站了起来,光滑的浴缸在我脚下咯吱作响。我不知道除了这只浴缸我还该去哪里。
“对,就是这只浴缸。我在这里把润一肢解了,我的手上流下自己的血液,和他的混在一起。你不知道他的头骨有多硬,这是个累人的体力活儿。我守在这间屋子里,守着那口巨大的高压锅,没日没夜地煮着他,屋子里全是他恶心的气味儿,煮好的,未煮的;我的呕吐物和他的尸骨一起倾泻在那只马桶中。我很仔细,稍大的骨头都被捞了出来,在稍后的独自徒步中埋在沿途一个荒芜之地。这间屋子很干净,为了你的润一,它被我打扫过太多次,我猜想清理出家门的灰尘里有十年前陌生人的毛发。我一直在猜我们究竟会怎么相遇,结果它像我们共知的这样平凡。我没有耐心去制造一个奇遇,日复一日默默地观察快要了我的命。我嫉妒他留给你的孤单和空白,有时我想象自己是他,正在偷偷观望昔日情人失去自己后的生活。我背负一条人命的业障与你相爱,但愿我们能有一个非凡的结尾。现在我讲完了,我预备再开一瓶酒,并邀请你陪我一起喝。好吗?”
他抬起头来,定定地望着我,表情柔和。
我看着他,他的眼睛像两枚遥远的太阳。某一刻我觉得自己平静如水,下一刻我觉得自己怒火中烧。我把手里的酒杯撞碎在浴缸边,玻璃碎片扎伤了我颤抖的脚趾。我捏着锋利的酒杯残骸,慢慢地靠近小明的脖子。
他没有动弹。酒杯的锐刃抵住他的颈动脉,他在呼吸,我在发抖,他的脖子漫出一颗血珠。小明的脸色没有丝毫地变化,他依旧温和地望着我,像一个父亲凝望孩子。
“你真的会杀了我?”他问。
我哭了,一边不由自主地眨着双眼,一边点头。我无法开口,我知道我一张嘴,就会尖叫,也许我会没命,死在这只肮脏的浴缸内。从第一天认识小明,我就知道他有多大的力气,他的力气用来背我抱我与我做爱或杀掉我,都绰绰有余。
“你哭了,你别哭,好吗?”他说,他说着,伸出没有拿酒杯的手来擦我的眼睛。我的头甩开他的手。
“现在告诉你真相,你会以为我是个懦夫,对不对?”他说,“你会以为我因为害怕死在你的手里,而向你求饶。可是,安吉,你为什么总是像个小孩子一样轻信呢?其实杀死润一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唱歌那个酒吧的老板。一年前,我看到了关于他们的报道,他被按在马桶中窒息而死。尸体上的血在酒吧老板的车中被发现,现在他被埋葬在福利公墓中,因为没有人前去认领他的尸体。天知道为什么是由我而不是警察来告诉你这个消息。如果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可以把有那篇报道的旧报纸找出来给你看,上面有安吉娜吧老板的照片和润一身份证上的照片。杀人动机报纸没有登载,我也无法知道。我一直犹豫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你,你似乎一直相信他在好好地活着,只是不在你身边而已。有时我觉得让你保持这种相信更好。”
我反复告诉自己,只能相信他的话,他比我力气大,即使我坚持杀他,也没有胜算的可能。我怕死,我无能为力。我盯着他温和的脸,把酒杯的碎片慢慢地移开,然后闭上眼睛,等着,如果我该在此刻死去。
小明把我抱起来,抱着我离开浴缸。我的身体像与他相识时那样僵硬。他把我放在床边,擦干我的眼泪,清理干净我脚上的碎片,把他形容过的那张报纸放进我手里。
我无法睁开眼睛,我害怕这只是一张普通的报纸,我也害怕报道与他的叙述相同。我握着报纸的手颤抖不已。他扶着我的手,蹲在我面前,把下颌放进我抖动的膝盖。
“亲爱的安吉,我只是想给你开一个玩笑。我说了那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我没有办法不继续爱你。”他说,“你睁开眼睛,看看我。”
六
有时我会想,如果小明问我,“亲爱的安吉,我所说的一切不是玩笑,而是事实。你打算怎样”——我会如何回答。我不知道我会回答什么,但我心底的答案是:我不打算怎样。我只能,我只会,更加爱你。
我最终确认润一并非小明所杀,这个答案让我得以继续和他在一起。一周后,我站在润一的墓边,看着墓碑上光秃秃地写着,“夏润一”,承认自己已经不再爱他。身份证比情人更可靠,否则润一将像其他无名尸骨一样被埋在无名墓碑下。我打算一生都陪伴小明,陪他一起负担他对我的爱,他的即便杀死一个人都不愿被杀死的爱。他的热情能驱走我的严寒。我相信润一的故事本该以小明叙述的样式结束,只是上帝的仁慈让那么一点差错出现,使得润一没能去找他买琴弦就已丧命。我怀疑这么沉重的爱情遇到索然无味的我会不会枯萎,我只知道这么沉重的爱情一生只能遇到一次。而沉重是我的梦想;你懂。
“如果任何谋杀在想象中完成都能构成罪孽,我早就被极刑千千万万遍了。”我安慰小明。
“你这么冷漠,为什么总是唱情歌?”小明说。
“那么你告诉我,除了爱情这世上还有什么好歌颂。”
其实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被歌颂,就像任何地方都能讨人喜欢一样。我只是需要一个被歌颂的对象,否则独自一人太寂寞。爱情像个无辜的孩子,我喜欢它胜过一切。也许它并不喜欢我,对于它而言,我太过冷漠,不够温柔,不像母亲。
本文发表于《萌芽》2011年三月号。萌芽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萌芽杂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者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