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大二怎么续贷 续贷的方法有哪些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的方法
助学贷款续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8-9月份之间,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各不相同,需以当地的要求时间为准。需要续贷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选择现场办理和远程续贷两种模式办理助学贷款续贷。
1、现场办理
通过电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续贷申请,选择办理模式为“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完成手写签名,然后再携带申请表、续贷证明、身份证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签订贷款合同,当地资质中心会开具回持单交给学生,学生只需将回持单交由学校录入即可。
学校录入信息后,会将回持单邮寄到当地教育局,当地教育局汇总表上传信息给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后,审批通过后就会发放助学贷款资金。
2、远程续贷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申请贷款”,界面会弹出短信验证,通过验证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续贷申请界面。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操作就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了,详细的内容大家要以各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到9月之间,但有一些省、市、自治区会提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用户可以到本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详细了解一下本地的政策。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致电学生贷款中心咨询学生贷款续期的时间。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1、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
3、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4、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5、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什么时候开始算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九月开始计算利息的。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由政府补贴的,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偿还贷款。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同一般的中长期贷款每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款一次,每年还款时间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后一年结息日是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利息是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率不上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