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实践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图为2024年9月11日,“蛟龙号”结束下潜返回“深海一号”船后甲板。当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维嘉海山完成2024西太平洋国际航次科考最后一个潜次下潜作业。科考期间,“蛟龙号”在西太平洋海域完成了18次下潜作业,搭载十余名中外科学家探索深海。新华社记者 王聿昊/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坚决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内涵要义。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科技领导和管理体制,保证科技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进国家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建立科技引领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全领域布局、全链条部署,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制度基础。
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的统筹协调,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创新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改革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呈现新气象。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3年的第12位,研发经费、研发人员、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取得了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深海深地探测等一大批标志性重大成果,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我国成功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实现科技领导和管理体制的系统性重构、整体性重塑。
二是新型举国体制更加健全,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加快布局集成电路、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战略必争领域,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布局进一步优化。
四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优化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建立健全“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
五是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持续加快,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制度安排,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优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
六是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动力进一步释放,强化知识价值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改革持续深化。
七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际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更加顺畅。
八是科技创新开放环境不断优化,国际科技合作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多层次、全方位国际科技开放合作格局逐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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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