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坚实发展基础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改革开放顶层设计,统筹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8月17日,第十四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在新疆喀什开幕,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158家外商企业、550家国内企业参展。图为开幕当日,国外参展商向参观者介绍商品。新华社记者 尚升/摄
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我国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2013—2023年对世界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超过30%。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稳步出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取得重要成效。
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已有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大家庭,“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成功建设运营了中欧班列、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国际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我国长期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外汇储备第一大国地位,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开放型经济格局加快构建。
(策划:陈有勇 审核:吴强 监制: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