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数据到价值的转变,五家单位共同成立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
五家单位共同筹建的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正式成立,将共同推进智能电视大数据的互通与集结,制定更加符合电视大屏特点的广告效果评估标准。
5月23日,由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SM)为主要倡导方,连同央视市场研究有限股份公司(简称CTR)、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欢网科技)、北京勾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勾正数据)、深圳市一点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一点网络),五家单位共同筹建的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在京正式成立。
此外,作为联盟的第一项研究成果,CSM和CTR联合欢网科技还在现场发布了《家庭大屏收视全研究报告》。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视终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OTT所蕴藏的市场价值越来越受到行业的热切关注,电视大屏的观众收视行为、智能电视广告的投放特征正在逐渐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在联盟成立签约仪式上,CSM和CTR执行董事、总经理徐立军向到场嘉宾现场解读了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成立的意义及目标。包括,
第一:共同推进智能电视大数据的互通与集结,建立覆盖全国所有智能电视机的全量数据联盟;
第二:共同建立统一规范的智能电视广告监测系统,建立符合电视大屏特点的广告效果评估体系,推动智能电视广告市场的快速发展;
第三:进一步发展智能电视大数据在实时收视数据系统中的应用,在CSM-huan实时收视数据平台基础上统一实时收视数据标准、扩大实时收视数据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合作开展电视大屏的数据挖掘及人工智能研究,探索建立智能电视机数据“终端到人”的统一算法及应用平台。
此外,徐立军在现场还透露了联盟的一个相对长远的目标,即努力建成连接智能电视全生态圈的开放联盟,并欢迎智能电视生态的各组织机构、内容运营商和网络运营商等加入。
欢网科技CEO吴盛刚指出:“正如智能手机正在全面取代功能手机一样,智能电视的普及率将更加快速提高。”对于智能电视用户的精细化和全方位数据分析可以使得OTT媒体的价值得到更好的衡量。联盟成立后,欢网和勾正数据、一点网络将根据自身优势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扩大智能电视终端覆盖率,实现对智能电视存量市场全品牌的全量数据覆盖。同时,智能电视终端作为电视大屏,跨直播点播收视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是行业发展的趋势。“此次与CSM和CTR合作共建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无疑会在实现电视大屏直播数据、点播数据整合分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为广告行业提供优质有效的媒介分析工具。”
勾正数据董事长喻亮星和一点网络董事长张彦翔均表示,在大数据时代,打通数据流动、破除不同行业之间的数据闭环是未来大数据发展趋势所在,共同建立统一的智能电视行为数据库迫在眉睫,愿为智能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己之力,实现从数据到标准到价值的全面建设。
对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的成立,中国智能多媒体终端技术联盟秘书长包冉认为,智能电视产业已经是一个运营主导的行业,客观公正的运营数据及指标体系至关重要。“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的成立恰逢其时,工作任重而道远。”
《2017中国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选择OTT/IPTV投放的广告主比例已达到23%,其中,广告预算在5亿以上的广告主选择OTT/IPTV投放的比例已经近半。但是由于目前缺乏统一规范的广告效果评估体系,还有很多广告主对新兴媒体的广告投放持谨慎态度。在CTR总经理助理、媒介智讯总经理赵梅看来,智能电视大数据联盟的成立将为广告主带来信心。
联盟成立仪式之后,CSM和CTR联合欢网科技发布了《家庭大屏收视全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以CSM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的收视数据、欢网科技在35主要城市的智能电视终端收视数据、CTR在35主要城市的OTT/智能电视观众在线调研数据为基础,从收视行为的角度融合了CSM抽样调查数据和欢网的海量大数据进行统合分析,对电视大屏受众的直播及点播收视行为进行统合分析,并对OTT/智能电视终端观众的广告态度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相关数据显示,在35城电视人口中,超过二成的观众已经拥有OTT/智能电视终端;观众在拥有OTT/智能电视后,点播收看的时间和频次发生大幅增长;电视观众的时移及点播收视时长在2016年的四个季度都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比2015年大幅增长了约四成;OTT/智能电视观众对OTT广告的关注度、接受度和信任度低于传统电视,但高于互联网广告。
CSM副总经理肖建兵表示,OTT/智能电视终端的出现,意味着互联网和电视的融合,也意味着互联网形式与高品质的内容以及更好的家庭大屏观看体验的融合。OTT/智能电视终端的发展也促使互联网长视频用户重新回归电视大屏,增加了电视的价值,同时也带来了收视特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