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官网:www.yqjyj.gov.cn/
山西省阳泉市教育局官网:
阳泉市教育信息网:
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处,局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发〔2014〕3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10号),山西省教育厅、省政府物价局、省审计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基〔2012〕1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义务教育‘择校热’”专项整治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就全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积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县(区)政府或管委会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布情况,对本地教育事业作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合理确定现有学校的规模轨制和片区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二)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和家庭、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积极妥善地做好招生工作。
(三)坚持控制班容量,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班容量,其中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5人。
(四)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同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制定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遵循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等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各县(区)招生方案要在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人:王斐,邮箱:sammor1985@sina.com)。
四、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指公办小学、初中,下同)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县(区)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划定。片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宜出现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学区的情况。所划片区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服务到每一个适龄学生。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慎论证。民办学校(指民办小学、初中,下同)招生范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其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进行备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需要在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顺利就学。
(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
(四)切实保障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居住地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就可以申请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市范围内城镇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二是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三是监护人持有的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五)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教育动员盲聋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阳泉市盲聋人学校就读。未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区)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平定、盂县要加快特教学校建设进度,尽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要调查摸清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的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对于缺乏走读条件的学生可综合考虑安排到具有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就读。
(七)妥善安置我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联〔2012〕2号)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八)招生流程和时间。由招生学校按照公布的学区组织招生,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14日~8月16日,学校审核和信息采集录入时间8月17日~8月18日,县(区)审核时间8月19日~8月20日。初中一年级招生由县(区)教育局按照公布的学区直接分配,县(区)教育局下发各校新生名单的时间8月18日。
小学和初中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或者县区教育局)组织,编班时间为8月27日,教师抽签时间为8月31日。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报名办法。
1.城镇小学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责任编辑:haoxu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