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教育网转学工作的通知
2014年广东茂名化州市教育网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化州教育网: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中心小学和城区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质量,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转学时间
(一)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即:开学前两周内,学生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审批。外市转入的可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除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二、转学条件
(一)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平均班额超过55人的年级不得招收插班生。
(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供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
1、回原户籍地就读,应提供户口簿;
2、家庭迁移,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2、父母工作调动,随亲就读,应提供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
3、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应提供劳务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住合同、暂住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4、其它特殊情况,如按有关法规需要照顾的现役军人、烈士、华侨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家长应向转入、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三、转学程序
1、学生家长持转学证明材料和《广东省化州市学生转学证明表》(附件2)1式4份,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顺序为: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出中心学校(市外转入的还需转出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转出市外的还需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生家长将《广东省化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送达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统一携《广东省化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和《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收插班生名单》(附件4)办理中心学校和教育局的转入审批手续。
3、镇(区、街道)内面上学校(城区学校除外)转学的,由中心学校负责审批即可,另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化州市内转学和外市转入的,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镇(区、街道)内面上学校转入中心小学或城区小学的,按化州市内转学要求办理。转出市外的,按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办理手续。
4、转入学校将《广东省化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上传学籍管理平台申请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完善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将《广东省化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送转出学校存档;转出学校将《学籍卡》和《学生评价表》交学生家长送转入学校办理编班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严禁学校提前接收未经市教育局审批的转学学生,更不允许先形成就读事实后再完善转学手续。
(二)学校要按规定及时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出手续。严禁学校涂改、拖延、扣留经市教育局核批转学的学生学籍资料,或借学生转学之机乱收费。
(三)各学校要向提出转学申请的学生家长发放《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理转学手续须知》(附件1),一次性告知转学条件和程序。
(四)各学校要在每学期第15周前根据室场、班额和学位情况填写下学期《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插班生申请表》(附件3),各面上学校报中心学校审核,另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和局直属各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作为转学审批的主要依据。
五、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一)建立规范办学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部门和工作人员,连同联系电话一并在校务公开栏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二)建立定期自查和督查制度。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查结果在校内公开,重点检查各班实际在校学生数与学籍人数是否一致,电子学籍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是否统一,纸质档案中的手续是否完善。市教育局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将义务教育阶段规范转学和学籍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行风建设、学校管理及校长年度考核范围。在转学和学籍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或对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造成实际就读现象的,将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wot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