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教育局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通知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普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湖南网:
各市属学校,乡(镇、办)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娄底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娄教通〔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普通中小学评选2013—201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普通高中、、小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毕业年级在籍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以上,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高中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必须符合《湖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湘教基字〔2001〕2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湘教发〔2007 〕43 号)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优秀,即高一、高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初中、小学的三好学生评选参照普通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执行。
2.学业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高中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成绩必须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学业成绩优秀,平时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要位于本校前3%以内。初中、小学的三好学生评选参照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执行。参评对象的成绩小学以五、六年级两个学年各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初中以初一、初二两个学年各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并以4个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计入学业水平总成绩。小学实行等级制的,各科必须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体,达到合格标准(含经批准“免予执行”与“降低标准”后再评合格的),市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达80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相同。高中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成绩必须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合格。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要位于本校前5%以内。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优秀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工作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异地转学的学生必须具有正式转学手续,且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评选条件在转入、转出学校都达到以上评选标准方可参评。
三、评选指标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指标,由我局根据2013-2014学年度毕业年级的在校人数将名额分配到中、小学;市州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根据毕业年级的在校人数将名额分配到中、小学(见附件)。凡因数据上报有误造成评选名额偏少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高三根据娄教通〔2014〕1号文件精神,应根据省颁《中小学德育工作基本要求》和平常对学校工作的考核,按工作优劣拉开档次,“适当向倾斜”的精神,将指标分配到各中学(见附件)。
3.评选指标必须严格控制,一律不得突破。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根据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和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高三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上报人选,并报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应扩大到高三年级组长和全体高三年级班主任。
(5)公示:将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市教育局普教股。
2.市教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市教育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省级推荐名单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娄底市教育局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普教、纪检监察部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市教育局将集体评议结果在我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娄底市教育局基教科。(责任编辑:wot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