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教育局网站:www.xhxedu.com/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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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生“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征文、演讲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指示和党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总要求,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要求和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 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
二、参加对象:全县参加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中小学生(即订阅了教育部关工委指定并编辑出版的“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本的学生)。
三、参赛名额
(一)征文:按参加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人数的百分之一择优推荐。
(二)演讲(未参加读书活动的学校不推荐参赛):
高中:县直高中各校1名。
:各乡镇中心学校(含县直管初中和乡镇管高中)1名,其中上梅镇2名,古台山、大熊山、东方教育集团中小学限报1名。
小学:上梅镇3名、琅塘镇,洋溪镇、游家镇、桑梓镇各2名,其余乡镇各1名。
四、时间地点:
(一)演讲比赛: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
2、比赛时间:2014年5月16日下午3时领队召开预备会议并抽签,5月17日上午8:30开始演讲,上午8:30-12:00 小学初中组、下午2:00-5:00高中组。
3、比赛地点:县教育局机关三楼大会议室。
(二)征文上报时间:5月16日前。
五、演讲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演讲(包括征文)内容:围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和前进方向,联系学习和生活实际,将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展现当代青少年积极进取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青春、责任、梦想、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追逐个人梦、中国梦的路途上奋勇前行。
(二)评分标准。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艺术表现、演讲效果四个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演讲时间必须控制在6分钟以内,每超时10秒扣总分0.02分。
1、演讲内容(3分):主题鲜明,思想上进,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真情实感,逻辑性强。
2、语言表达(3分):语言清晰,抑扬顿挫,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思想表达力强。
3、艺术表现(2分):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表情自然,举止得体,富有激情,感染力强。
4、演讲效果(2分):演讲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听众情感反应好,有良好的演讲效果。
六、奖项设置
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进行,每组按参赛人数3:3:4的比例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推荐各组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省级乃至全国的比赛。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积极推荐优秀文章和优秀选手参加县级评选比赛。
2、各单位选派一名负责人担任领队,切实负责好参赛期间和经返途中的安全。领队和参赛选手食宿自理,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回单位报销。
3、征文和演讲比赛都必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局关工委邮箱(邮箱号),征文作品报送打印件一份。有关活动的具体事项由局关工委负责(联系电话3211161、136073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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