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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应依据所在基地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本人工作实际,自拟课题名称,积极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是基地的核心研究人员,课题主要参与人员为基地的研究人员。
三、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组织评审两次。本年度规划立项为一般资助课题50项,经费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不设自筹经费课题。立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比例不少于1:1。每个基地限报1项,多报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人(指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研究(包括省级规划各类课题)。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和《课题设计论证书》(见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必须由主持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下载。《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课题设计论证书》活页单独打印装订,一式5份。除上报纸质材料外,课题申请人还需报送电子文档。
六、《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书》由各学校(单位)和市州教育局统一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课题受理时间从2014年5月10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请各基地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报至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楼7楼707室;邮编:410005;电话:0731-84402926;电子邮箱:;联系人:谢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