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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向阳南街6号
附:唐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5]5号)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及办法
(一)小学入学
1.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县实际,县直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农村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执行6周岁入学。
2.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的原则,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划片招生,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一小学计划招收8个班。招收城内、西关、园子、南关、南坛、刘家庄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向阳街以西且农贸街以南的城镇居民(家庭户)的适龄儿童。四城涧、大寺城涧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第一小学就读。园子小学今年停止招生,纳入第一小学统一管理,将其改建为第一小学分校区。第一小学今年招收的8个班,在主校区和分校区各设4个班,原则上唐尧路以北的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主校区就读,唐尧路以南的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分校区就读,由第一小学按照招生人数和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小学计划招收6个班。招收东关、枣园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向阳街以东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适龄儿童。向阳街以西、国防路以南、幸福桥以北且紧临向阳街的隆泰家苑、铁路公寓、商业局家属院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适龄儿童可到第二小学就读。
第三小学今年开始招生,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二年级至五年级计划各招收4个班。招收县北、四城涧、大寺城涧、三曲庄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向阳街以西且农贸街以北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适龄儿童。山南庄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向阳街以东、国防路以北且紧临向阳街的北城枫景、联社平房家属院、实验中学家属院、灌区家属院、尧山小区、物资局家属院、孟唐花园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第三小学就读。
南庄子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招收南庄子、北庄子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到南庄子小学就读方便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适龄儿童。山南庄农村居民中的适龄儿童可以到南庄子小学就读。
根据我县实际,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定点为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和南庄子小学。第一小学招收向阳街以西且农贸街以南,以及向阳街以东且唐尧路以南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第三小学招收向阳街以西且农贸街以北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南庄子小学招收向阳街以东且唐尧路以北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以上三所小学要有序确定招生对象,要优先招收片内生,空余学位再招收适龄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特教学校招收听障、视障和智障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乡镇中心校、特教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六一小学、宏旺小学面向全县进行招生。
农村小学招收本乡镇政府和乡镇中心校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各校要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招生时间和实施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9日。
(2)准备工作:各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2015年7月8日前将招生公告通知招生范围内的农村或居民小区,并在学校门口张贴。
(3)报名办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暂住证或购(租)房、劳动部门(或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如属于经商或办企业的,需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介绍信(由中心总校长签字、中心校盖章)等有效材料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与范围内的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农村小学的入学工作由乡镇中心校依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六一小学、宏旺小学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4)有关规定:仁厚镇县北小学、仁厚镇四城涧小学今年停止招生,仁厚镇县北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在校生到第三小学报名就读。仁厚镇四城涧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在校生可选择到第三小学或第一小学报名就读。
新学期即将升入二年级至五年级并属于第三小学招生范围的在校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在规定时间到第三小学报名,符合条件的由第三小学签发转学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南庄子小学、县北小学、四城涧小学和园子小学等有关学校要及时通知本校属于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时报名。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原则
(1)公办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划片分配、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名单过渡制招生办法;民办初中面向全县招生。
(2)严格禁止违规跨片招生。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彻底解决“大班额”、“大校额”和“盲目择校”现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2017年落实上级高中招生政策,今年我县将严格控制班容量,坚决杜绝因跨片招生和择校造成的“大班额”。
保定市教育局文件规定:“2017年,全市将取消公助统招生,只保留公助指标生。届时,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指标生的比例将由80%调整为100%。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划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为确保普通高中生源质量,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指标生只限定录取各初中学校的片内生,片外生不享受公助指标生政策。”届时我县第一中学将严格限定录取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
2.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实验中学计划招收10个班。招收在县城有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仁厚镇辖区中南环路以北且中山大街以西的农村居民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中学不招收住宿生,
理想中学计划招收10个班。只招收住宿生,不招收走读生。招收原显口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罗庄十八渡村、东庄湾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仁厚镇三曲庄村、麻黄头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到理想中学就读。
第五中学计划招收10个班。招收仁厚镇辖区的农村居民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唐尧路以南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到第五中学就读,原淑吕中学招生范围内的淑吕村、贾庄村、庄头村、马兴庄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到第五中学就读。
根据我县实际,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初中定点为第五中学。
以上三所初中要有序确定招生对象,实验中学和理想中学要优先招收片内生,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地域范围内的非本县学籍的唐县籍学生。第五中学要优先招收片内生,空余学位再招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招生地域范围内的非本县学籍的唐县籍学生。
经上级研究决定,今年伏城中学、田礼联校、南都亭中学、大白尧中学、西安乐中学、西连乙中学等六所初中不再招收初一新生。六所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乡镇中心校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各小学将本校毕业生名册送到相应乡镇初中报名就读,由相应乡镇初中签发入学通知书。伏城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罗庄中学就读;田礼联校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到东都亭中学或南店头中学就读;南都亭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东都亭中学就读,其中临近南店头中学的宋高和村、杨高和村的小学应届毕业可到南店头中学报名就读;大白尧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到长古城中学或白沙中学就读;西安乐中学和西连乙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王京中学就读。
石门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到军城中学报名就读。黄石口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到川里中学或花塔中学报名就读。白合镇西赤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到北店头中学报名就读。北罗镇南岗北村、南罗屯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到白沙中学或北罗镇所属初中报名就读。其余各乡镇初中按乡镇中心校划定范围招生且只准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学生。
启明中学面向全县进行招生。
3.招生时间和实施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7日—7月3日。
(2)准备工作:各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2015年6月24日前将招生公告通知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并在学校门口张贴。
(3)报名办法:各小学要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籍管理表及其它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进城务工随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准考证、学籍管理表、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暂住证、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劳动部门(或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如属于经商或办企业的,需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原毕业学校所属乡镇中心校出具的介绍信(由中心总校长签字、中心校盖章)等有效材料到第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县城城区内居住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条件,第五中学不予接收。
各乡镇中心校要根据本乡镇初中布局,合理划片招生,实行名单过渡制。由乡镇中心校统筹安排,各小学将本校毕业生名册送到对口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签发入学通知书,要确保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少年全部按时升入初中。为搞好小学与初中的衔接,有毕业生的各小学要由校长带队将本校毕业生直接送到对口初中。
启明中学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4)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名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教育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协作型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和引进式合作办学模式,将东都亭中学改建为理想中学分校。分校师资队伍由东都亭中学教师、部分南都亭中学教师和理想中学选派的骨干教师组成。理想中学直接参与东都亭中学的教学管理,积极探索实行教学、教研、考试一体化管理模式。
伏城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南伏城村、勺堤村和岸上村,田礼联校招生范围内的田辛庄村、礼泉村和葛堡村,大白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大白尧村和三里庄村,西安乐中学招生范围内的东安乐村、西安乐村和北安乐村,西连乙中学招生范围内的西连乙村、东连乙村和留泉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果不选择到临近初中就读,可在各有关乡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下,由各小学组织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准考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籍管理表、毕业学校证明信及其它证明材料在招生时限内到理想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招生实行就近入园的原则,县直幼儿园招收居住在城镇的适龄幼儿;农村幼儿园招生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大幼儿园招生工作力度,扩大招生人数,平原乡镇入园率要达到92%以上,山区入园率要达88%以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4日,幼儿报名入园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备案登记并督促其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入园后要根据不同年龄,选用县教育局统一审定的活动教材,实行大、中、小分班教学,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未经县教育局审定的活动教材。
二、组织领导及招生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形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中心校和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招生政策,周密组织招生工作。
(二)各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特殊情况确需免学或缓学的,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到当地乡镇政府办理审批手续。加强对2017年后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不要在义务教育阶段盲目外流或转学,要就近安心学习。各初中要再次对现在校初一、学生进行公助指标生资格认定,要逐人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 各单位要提早预防并严格控制生源外流,本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到外县择校就读,否则不予出具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转学手续。不按政策要求随意跨乡镇就读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就读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各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今后各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时,务必先办理完成转学手续再准许其入学就读。对先转学入学后办理转学手续的转入学校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招生,不准随意扩大或变更。要认真执行河北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严禁招收“择校生”乱收费。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直学校要严格把关,按照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范围和招生组织程序进行招生,各学校要对招收学生的户籍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必要时可协调辖区派出所进行入户调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划片招生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上,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同在);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方可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户籍所在地变更、家庭户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的,方可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各学校在认真审验招收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及材料整理上报县教育局普教股,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逐一审核,并结合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有不满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且不在招生范围内的;提供虚假户籍或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责令学校退回报名材料,不予招收,由报名学校指导其到符合就读条件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各中小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控制班容量,提倡小班化教学。小学的班容量要控制在45人以下,县直小学班容量最高不超过60人,初中的班容量要控制在50人以下,县直初中班容量最高不超过65人。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核定轨制及班额进行招生,不得随意突破。今年县直中小学严格按招生轨制核定公用经费定额,若超过最高班容量,超出部分不予划拨公用经费,超出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组织管理和上报工作,务于7月20日前将“小学毕业及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及“小学、初中招生花名册”(附件2、3)报县教育局普教股,同时上报Excel电子稿。
(六)坚持免试入学制度,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或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小学要在开学前十五天,将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按通知要求送其入学。
三、有关要求
(一)各小学要在初中招生前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宣传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取得社会支持理解。要将招生政策《告知书》(附件4)印发到每一位六年级学生手中,要在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学校收回存档备查。
(二)各中小学校要按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完成报名、报名信息整理上报、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学籍注册等各项工作。各初中学校在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时,要将《告知书》内容印在其上,通知书上要粘贴户口本复印件(户口主页及学生页)。开学后,经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签字的《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收回备案。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再次宣讲今后的招生政策。各初中学校要将招生花名册公示一周,将公示情况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普教股。
(三)县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初中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县教育局制定并实行初中布局调整包校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体安排见附件5),各有关单位要开拓思路、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引导,切实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初中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1.唐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唐县小学毕业及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3.唐县小学、初中招生花名册
4.告知书
5.唐县初中布局调整包校分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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