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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宣州区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皖教秘〔2013〕211号)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宣城市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教民生〔2013〕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宣州区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落到实处。
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1. 学校根据《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及指标分配表》(附件1,以下简称《分配表》)确定的分解指标金额,自行安排省内和省外贫困生名额。申请人数超过指标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评议。对确定为资助人选的,学校要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
2. 受资助学生原则上应从当年普通高中贫困生中筛选,必需是2013届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3.学校要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3,以下简称《名单表》)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将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组织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在区教体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组织发放。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到各自学校签领资助资金,各学校要将《入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附件4,以下简称《签领表》)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区资助中心存档备查。
三、有关要求
1、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具备《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五项条件。
2、各学校公示结果必须在8月22日前完成,务必于8月23日前将《申请表》和《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wlwy2004@163.com)报送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将公示情况拍成发送至上述邮箱。
3、区教体局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入各校账户,由学校组织发放,资助款原则上不要有结余,如有结余要说明情况。各校都要举行集中的资助发放仪式,并拍成图片发送至上述邮箱(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拍摄视频资料留存)。
4、如发现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各学校要及时报告区资助中心并负责追回资助款。
5、如遇到与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报告资助中心。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落到实处。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201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资助金额分配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学生名单表
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