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必修一集合知识点汇总-高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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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合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⒈定义: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也简称集。
2.表示方法:集合通常用大括号{ }或大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而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4.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 ”及“不属于 两种)
⑴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记作a A;
⑵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记作a A。
5.常用的数集及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N内排除0的集.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6.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⑴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
如:“地球上的四大洋”(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中国古代四大发明”
(造纸,印刷,火药,指南针)可以构成集合,其元素具有确定性;而“比较大
的数”,“平面点P周围的点”一般不构成集合,因为组成它的元素是不确定的.
⑵互异性: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
如:方程(x-2)(x-1)2=0的解集表示为 1,-2 ,而不是 1,1,-2
⑶无序性:即集合中的元素无顺序,可以任意排列、调换。
练1:判断以下元素的全体是否组成集合,并说明理由:
⑴大于3小于11的偶数; ⑵我国的小河流;
⑶非负奇数; ⑷方程x2+1=0的解;
⑸某校2011级新生; ⑹血压很高的人;
⑺著名的数学家; ⑻平面直角坐标系内所有第三象限的点
7.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 ”及“不属于 ”两种)
⑴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记作a A;
⑵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记作a A。
例如,我们A表示“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则有3∈A,4 A,等等。
练:A={2,4,8,16},则4 A,8 A,32 A.
(二)例题讲解:
例1.用“∈”或“ ”符号填空:
⑴8 N; ⑵0 N; ⑶-3 Z; ⑷ Q;
⑸设A为所有亚洲国家组成的集合,则中国 A,美国 A,印度 A,英国 A。
练:5页1题
例2.已知集合P的元素为 , 若2∈P且-1 P,求实数m的值。
练:⑴考察下列对象是否能形成一个集合?
①身材高大的人 ②所有的一元二次方程
③直角坐标平面上纵横坐标相等的点 ④细长的矩形的全体
⑤比2大的几个数 ⑥ 的近似值的全体
⑦所有的小正数 ⑧所有的数学难题
⑵给出下面四个关系: R,0.7 Q,0 {0},0 N,其中正确的个数是:( )
A.4个 B.3个 C.2个 D.1个
⑶下面有四个命题:
①若-a Ν,则a Ν ②若a Ν,b Ν,则a+b的最小值是2
③集合N中最小元素是1 ④ x2+4=4x的解集可表示为{2,2}
⑶其中正确命题的个数是(
⑷由实数-a, a, , 2, - 5为元素组成的集合中,最多有几个元素?分别为什么?
⑸求集合{2a,a2+a}中元素应满足的条件?
⑹若 {t},求t的值.
一、集合的表示方法
⒈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 并用花括号“ ”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列举法。如:{1,2,3,4,5},{x2,3x+2,5y3-x,x2+y2},…;
说明:⑴书写时,元素与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
⑵一般不必考虑元素之间的顺序;
⑶在表示数列之类的特殊集合时,通常仍按惯用的次序;
⑷集合中的元素可以为数,点,代数式等;
⑸列举法可表示有限集,也可以表示无限集。当元素个数比较少时用列举法比较简单;若集合中的元素较多或无限,但出现一定的规律性,在不发生误解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列举法表示。
⑹对于含有较多元素的集合,用列举法表示时,必须把元素间的规律显示清楚后方能用省略号,象自然数集N用列举法表示为
例1.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
(1) 小于5的正奇数组成的集合;
(2) 能被3整除而且大于4小于15的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3) 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的集合;
(4) 小于10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5) 方程 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⑹ 由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
⒉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
方法:在花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一般格式:
如:{x|x-3>2},{(x,y)|y=x2+1},{x|直角三角形},…;(责任编辑:haoxu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