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6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
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选拔程序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书面推荐意见;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完4门以上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生主干专业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拟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3篇) 以上的学术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须在前三位)。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应为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原则上仅限于本校有授权博士学位的学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要求,对少数尚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硕士生,允许在相近博士学科内申请硕博连读;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6.所学外语语种应同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语种一致;
7.身体健康状况与普通招考方式的要求相同。
四、报名
分两个步骤,即填写报名数据信息和现场报名。
(一)填写报名数据,2016年4月10-20日;
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从考生登录入口登入,先注册学信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用学信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按照网站要求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2016年4月25日须向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预计能够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同等学力考生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政治审查表;
4、专家推荐书;
5、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和答辩评议书;
6、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7、身份证复印件;
8、三级以上甲等医院体检表;
9、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以上第2、3、4项涉及表格必须本目录下方下载使用,并用A4纸填写打印后交研招办。
外地考生可通过快递在2016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至研招办,地址:呼和浩特市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10051。
五、缴纳报考费用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6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研招办(新城校区教研楼311室)。
六、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考试时间:2016年4月27-28日;
3、考试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
复试在初试合格之后进行,复试时间4月29-30日。复试主要内容是学术水平考查(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6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4、研究生“三助”津贴: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九、其他
2016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秋季入学,拟招生34人,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作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578901
联 系 人:石老师、刘老师
传 真:0471-6513739
地 址:呼和浩特市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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