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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青海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等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研究生在进行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前,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本学科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缴清全部学费、住宿费,导师同意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2、各院系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毕业研究生于5月10日前将学位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未正式出版的论文需要提交编辑部接收函版面费通知、发票原件等证明)材料装袋(注明姓名、专业、内容),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各院系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复审。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为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继续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工作3月20-31日完成。
1、经学位论文作者本人和导师签字确认,将论文电子文档(Word或PDF格式)交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的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涉密论文在检测前须做好脱密处理。
2、论文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的主体部分,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最多为2次。在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前,研究生院还将对答辩后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者,取消本次学位评定资格。
3、各院系协同研究生院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论文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按照论文检测标准进行审核,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各院系须加强管理,确保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一致;研究生院将对论文检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学位论文的一致性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检测论文与提交的学位论文不一致的情形,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位论文评审
预答辩制度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各院系实施预答辩制度。预答辩应在论文评审前完成。
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同意后,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校于 4月10日-5月10日统一组织盲审评阅。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人情答辩;要选择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各学科专业专家提名,经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实施。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专家必须具有博导资格,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专家具有硕导及以上资格。
3、符合《青海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且通过2/3以上论文盲审评阅专家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相关材料下载网址: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学位申请/毕业答辩用表格)
4、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科学位点组织,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协调进行。原则要求相同学科共同组织答辩(医学类以三级学科、其他学科以二级学科组织共同答辩)。请各院系主动协调、相互配合,认真组织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工作于5月18-31日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组织答辩。
5、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各院系组织有关专家对答辩过程和环节进行检查,研究生院进行督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6、请各院系严格按答辩程序组织答辩,硕士论文报告时间30分钟左右,博士论文报告时间50分钟左右。
7、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制作反映个人学习、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简介(建议采用PPT幻灯),供答辩前介绍。
8、5月17日前,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答辩专家组成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答辩前3天按专业张贴答辩海报。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时间
6月8-10日,各院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5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7日举行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七、答辩后论文修改、学位申请与答辩材料提交、汇总、归档
1、毕业研究生针对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学校统一格式和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导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2、研究生答辩结束后,必须向研究院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学位论文、学位和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必须附经本人和导师签名的《原创性声明》和《知识产权声明》。(责任编辑:wotersio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