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商学院2014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4年广西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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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及学校研究生处【2014】18 号文的精神,为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 按照有利于提高博士招生培养质量,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凡报名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方式者均应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
3.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复试时间
(一)初试:2014年5月10-11日在专家楼进行
(二)复试:2014年5月12-13日分专业进行
1.2014年5月12日上午到商学院一楼大厅报到,时间8:30-12:00
2. 2014年5月12日下午分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地点: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国民经济学
5月12日上午09:00
商学院614
区域经济学
5月12日下午15:00
商学院614会议室
金融学
5月12日下午15:00
中国-东盟研究院201
产业经济学
5月12日下午15:00
商学院614休闲室
国际贸易学
5月12日下午15:00
商学院三楼国贸系办
数量经济学
5月12日中午13:50
商学院三楼商务系办
中国—东盟区域发展
5月12日下午15:00
中国-东盟研究院201
公共经济学
5月12日下午15:00
公共管理学院417
3.听说能力测试: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商学院612教室报到,15:20分两组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4.跨专业、同等学力、专业学位考生加试: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科目一: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商学院124教室
科目二:5月13日晚上18:30-21:30,商学院512教室。
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国民经济学
科目一:西方经济学 科目二: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素质
区域经济学
科目一:经济地理学;科目二: 计量经济学
金融学
科目一:金融; 科目二:计量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科目一:博弈论; 科目二: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科目一:国际经济学;科目二:计量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科目一:统计学; 科目二:金融学
中国—东盟区域发展
科目一:国际经济学;科目二:计量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
科目一:财政学; 科目二:计量经济学
(三)体检:5月9日或12日上午在校医院(东校园)进行体检(需空腹验血)。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业务考核
1.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 对考生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要进一步突出创新,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倾向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综合博士生培养的潜能,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博士生选拔评价的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并进行英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8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
2.跨专业、同等学力、专业学位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还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成绩各100分,采取笔试形式。加试科目参考书目以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本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考生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三)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总分:(责任编辑:wotersio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