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经济与管理学院遴选2014级研究生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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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加强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适应、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机制,保证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武大研字【2012】3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遴选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除年龄、职称、学历、师德师风等须符合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外,应具备相应专业的基本条件:
1、申请担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附件一)。
2、申请担任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MBA除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附件二)。
二、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新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三),确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型或领域,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2013年已聘各专业学位硕导此次可以不申请,专业指导资格顺延。
2、学院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以及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出席人数2/3以上的同意票者即为通过)确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
3、学校聘任
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由所在培养单位进行考核。若考核通过,则予以续聘,否则予以解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受聘后,若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专业学位领域相关工作,则予以解聘。
三、时间安排
5月20日17:00前,教师个人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各专业的邮箱。
5月24日前,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初审教师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
6月5日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核实统计。
6月10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
6月13日前,学院网站公示。
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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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黄笑薇 68752891 764148366@qq.com A110室
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江钟信 68752627 346799607@qq.com A106室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 段莉 68752120 whmpacc@126.com
金融、国际商务、税务、保险、管理 李王梓 68753001 a10668753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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