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连工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2年大连工业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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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2年大连工业大学可在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工程、生物工程七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和录取分数线由大连工业大学自主确定。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将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6月25日至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和二代身份证来我校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3日至16日(具体时间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的通知,http://yjsxy.dep.dlpu.edu.cn)
现场确认地点: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B座428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大连工业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录取前,学校将再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大连工业大学“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学校研究生学院申请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部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一;专业综合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满分100分。
(2)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五、工程领域名称、及研究方向见。
六、学制、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
1.被录取的学员,可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得少于6个月,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一般时间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员必须完成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设计)答辩,并符合我校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责任编辑:wot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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