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条件-招生就业
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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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2年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由研究生部、教务处、学工部、团委、人事处、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生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工作的实施。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推免办),挂靠研究生部开展推免生工作日常事项。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前六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级本专业前30%(专业学位可适当放宽)。
4.国家大学统考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须取得专业四级的合格证书。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与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为鼓励在校本科生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鼓励优秀特长生脱颖而出,特对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实行计划单列。凡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除了具备以上1、2、5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参加全国机器人电视大赛、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若属集体项目,仅以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者为准)。
2.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西南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其它专利2项以上(含2项)。
3.本科就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科技处认定的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公开发表学术2篇以上(含2篇)。
以上特殊学术专长学生须有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研究生部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拟推免生排序与名单确定
各学院应于9月19日前对满足申请基本条件的所有申请者(包括申报推免外校的学生)按综合得分排序,排序名单要求上网公布。
1.综合得分计算办法
拟推免生综合得分包含两部分:
①平时成绩(1~6学期所学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②优先条件加分(含科研类和综合素质类加分,加分上限10分,超过按10分计;记分方法见附件一)。
综合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得分=【(平均学分绩点-1)×10+60】+优先条件加分(优先条件加分不超过10分)
2.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在满足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其中外推学生推荐数不能超过学院外推计划数,内推本校的学生推荐数按学院推免本校计划2倍的数额确定初选名单。
3.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等处将拟推免生(包括外推学生、推免本校初选名单中所有学生)专业、学号、姓名、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测评得分、推免类别公示三天。
四、推免生类别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别
1.本校学生申请直读本院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2.本校学生跨学院推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3.本校学生申请推免外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申请外推的学生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并获得学院外推计划后方可联系外校复试。
4.研究生支教团(包括志愿者)(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具体由学校支教团管理相关部门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并公布具体选拔细则及其他相关事项。选拔拟录取名单由相关部门于10月7日前报送研究生部。(责任编辑:wotersio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