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1000个好故事在等着你
作为一个做什么都三分钟热度的人,这些年我坚持最久的一件事就是阅读。
据家里人说,我母亲在怀我的时候在枕头底下放了本书,所以我在识字之后就经常抱着书不撒手。别的小孩子喜欢在外面结伴玩,或是玩玩具,但是只要给我一本书我就能安静地看上一整天。
小的时候跟父母去逛超市,他们就把我一个人放在图书区让我自己看书,等到他们买完东西,再来接我。
他们经常一逛就是两三个小时,如果让我用两三个小时去专心干别的事情,我肯定坐不住。但是用来看书,却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没看过瘾,他们就回来了。
其实当时喜欢看书并不是为了能够学习多少知识,只是单纯地好奇,总是对各种各样的故事特别感兴趣。
看了书之后不敢说自己腹中积攒了多少墨水,更不敢夸耀自己长了多少见识。只是一个又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原来生活并不只是我眼前所见那一方小小的天地,人生也不单单只有那一种活法。
在更远的地方,还有着不同的风景,在那里有许多人,过着跟我截然不同的一生。
而有了这种认识,在长大之后自然而然地就会想着走出去看一看,体验一下不一样的人生。
正如林语堂先生说的那样:阅读群书,亦阅历人生。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小时候家里很大的一笔支出都用在给我买书上。不止是书籍,还有报纸,杂志。那时候网络还没现在这么发达,买书没办法网购,只能去书店或者报摊。为了买一本书跑四五个报摊也是常有的事。
那个时候是真的不方便,但是也真的快乐。至今我还记得那时我抱着厚厚的一摞书走回家时那种雀跃的心情。
家里的那一堆杂志里我最爱看的就是《读者》,家里一期不落地订,我也一期不落地看。
上了初中之后学校查课外读物查的很严,很多小说或者跟学习不沾边的杂志看到一本没收一本,搞得当时班里人心惶惶,看课外书就跟做贼一样,把书摊在书桌堂里,瞄两眼就要赶紧抬起头看看有没有老师过来。
但是我不怕,我可以把我的《读者》大大方方地摊在桌面上,从不用担心会被老师收了去。因为老师早就说过,这是好杂志,我们应该多看。
就这样看了十几年,从小学到大学毕业,家里的旧刊摞起来早就有好几个我那么高,有几本年代太过老旧的甚至连封面都被磨得破损不堪,但是我还清晰地记得好多故事中的细节:
为了五美元而强行吃下的豌豆;蓝色的勿忘我花;艾伯特舅舅的香肠,以及在4800米的海拔高度上仅有一人的西藏兵站......
这或许就是一个好故事的魅力所在,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遗忘。相反地,就像是一坛陈年的酒,时间越长,越能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醇厚香气。
大学毕业之后我到读者来应聘,面试官问我,为什么要选择读者?我想了想说,情怀吧。
我看着《读者》长大,从中看到了很多动人的故事,也明白了很多东西。现在我希望能用当年学到的东西,来到这里,书写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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