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全文及解读
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8〕13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调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
三、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四、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以往与本通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居民用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京发改〔2015〕2521号)。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问:为何要将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与价格联动机制计算
说起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顺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应对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动对本市的影响,保障本市天然气稳定供应,在2015年,本市经价格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该联动机制。
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联动机制将被启动,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也将按照联动公式计算。联动公式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基期居民天然气门站价)/(1-供销差率),其中供销差率为4.5%。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536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1.9元每立方米,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8元。
为合理疏导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
问:具体到家里的气费开支有何影响?
答:普通居民平均每户每月多花约3.8元
经过此次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按照目前北京市普通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平均每户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从全国气价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后,本市居民用天然气一档气价仍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居民气价调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相关部门负责人提示道,由于阶梯气价执行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年度周期内购买量超过第一档,超过部分的气量价格就将按第二档计费。市民在购气时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可以节约不必要的支出。本市各燃气企业表示,将努力提高购气网点的服务保障水平,方便市民购气,保证购气、用气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分用气量档次,此次价格调整后,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65元。
其中,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问:自采暖和“煤改气”用户受调价影响吗?
答:每采暖季内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不涨价
为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的影响,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本市财政按照居民气价调整水平,对居民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
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达到每立方米0.73元。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经价格调整与补贴之后,相当于与调价前价格一致。
以实际情况举例:按90平方米的房子、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按照现行补贴机制,只有820立方米以外的用气量,即180立方米的用气量,受到了“每立方米上调0.35元”的影响。整体算下来,该用户采暖季实际增支仅为63元。
北京市将启动相关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降低。市民政局将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对特困家庭按机制适时启动临时救助机制,通过现有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如何调整?
答:按照不同用气类别差异下调
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工商业气价适当多降、发电气价按国家水平平降、其他非居民气价适当少降的方式,北京市同时差异化下调了各类非居民气价,适当优化比价关系。
具体下调幅度为,工商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将下调0.07元,发电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2元,其他非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1元。价格调整后,预计每年将减轻全市非居民用户负担2.87亿元。其中,工商业用户年减少支出0.99亿元,发电企业年减少支出1.41亿元,供热企业年减少支出0.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