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仅10人 浙江遴
记者从省委人才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培养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江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省“万人计划”杰出和领 军人才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千人计划” 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
二、遴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2018年浙江共遴选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0名,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6名,各高校推荐候选人1名;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 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4名,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1名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并注重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以“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标准,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普通本科院校人选近5学年(至2017 学年,下同)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算,本科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 带教);职业学校(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人选近3学年承担 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近5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80学时/学 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 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三)职业学校(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申报人选 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四)除中等及以下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外,其他现任校级领导(含享受校级领导待遇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高等学校由各高校直接组织择优推荐,经学校党委把 关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二)中等及以下学校由各市教育局组织择优推荐,经市委组织部把关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三)省教育厅成立“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审小组,建立 评审专家库(省外评审专家不少于 40%),抽取评审专家对推荐 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评结果报省委人才办。省纪委驻厅纪 检组全程监督评审过程。(四)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五、遴选工作要求
(一)把师德放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推荐考 核工作中去,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严把思想政治关口,推荐的党员教师必须由所在支部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把模 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推荐的必要条件,对于查实有违师 德的教师,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突出正向激励,对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要优先推荐,切实树立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道德楷模。(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高校要规范推荐程序,主动 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 公开公平公正。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所在单位、职称及聘 用年限、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任教学科、年均课时(学时)数 等信息,各地和学校可视情况增加其他公示信息。
六、服务管理
1.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 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省教育厅加强与入选名师的联系,提供服务。 2.省教育厅给予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 研活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鼓励所在学校和教育局提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所在学校和教育局要制订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为名师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4.省教育厅负责对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进行管理 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教师职 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以及入选后因个人原因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按程序收回证书并取 消荣誉称号,取消特殊支持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浙江在线记者 李攀 通讯员 章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