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基教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公示,沪、渝各获一个特等奖
2018-08-08 03:08:47栏目:教学
原标题:2018年基教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公示,沪、渝各获一个特等奖
近日,教育部公示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我省35个项目拟获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2项一等奖,33项二等奖。该奖项为政府设立的教育领域最高业务奖励,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粤35个项目拟授奖
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五
据悉,本次的评审工作是由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这各地各部门推荐的138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中,遴选出拟授奖成果共452项,其中拟授特等奖2项,拟授一等奖50项,拟授二等奖400项。
记者统计授奖名单发现,在获奖总数上,江苏、山东、上海、北京和广东占据前五名。上海和重庆各获得1个特等奖,在一等奖获奖排名上,北京、江苏和上海排名前三。在二等奖排名上,广东以33项二等奖排名第三,排名次于江苏和山东。
我省本次推荐的项目共有35项拟授奖,其中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倪岗等申报的“共建·共享:初中整本书阅读课程区域推进的实践探索”和华南师范大学郑希付等申报的“‘双系统三平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创建与实施”等2项成果拟授一等奖。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曹慧萍等申报的“交互技术促进小学课堂教学变革的研究与实践”等33项成果拟授二等奖。
奖项四年一评
为政府设立的教育领域最高业务奖励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1989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奖,2014年首次开展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今年是第二次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接受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申报,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大类,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评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将分别获得50万、10万、2万元奖金支持。
记者了解到,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接受香港、澳门申报,这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还是第一次
(原题为:《国内基础教育领域最高奖公示啦!广东35个项目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