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亏欠,这就是生活(2)
《圆桌派》有一期节目里,蒋方舟给大家讲述了自己的一次恋爱经历。
曾经有个男人非常爱她,不想答应分手,威胁她如果一定要分手,就从高楼上跳下去自杀。蒋方舟说,如果你一定要跳楼,那你跳了之后,我也去跳,我做得到还你一条命,但做不到继续跟你在一起了。
“甩别人对自己的伤害,不亚于被甩的这一方。”
因为愧疚是一种非常难受的情感。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道题目:
假如你是个铁道工人,和四位非常要好的同伴在一条铁轨上施工。这时候突发意外,你所在的铁轨上有一列火车正高速驶过来,你们来不及躲避。而你的手里正好掌握了一处机关,能够迅速改变列车方向,把它接到旁边的轨道上。
但是,旁边的轨道上,有一个你和同伴都不认识的陌生工人正在施工,你对此也心知肚明。
那么,你是选择按下机关,还是不按机关呢?
我的第一反应是当然要按了,死一个人总比死五个人好,更何况是四个哥们。
可是再仔细一想,真的只是这么简单吗?
列车驶过来,是一场上天随机安排在我们身上的意外,这场死亡本来就是我们应该承担的。
机关按下去,我人为的把死亡加到了无辜者的头上,这场死亡就不再是意外,而是谋杀。
如果那个人就这样死在了我面前,我一定会永远记住那个画面,余生都将活在杀了人的罪恶里,即使没有人知道,我也会于心不安。
也许当这样的事情真的降临,在来不及思考的情况下我会本能的按下机关。
但是面对这道题目,思索再三,我勾选了不按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