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不低于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为一种结构性的矛盾。“例如,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的体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经费使用‘重硬件轻软件、重支出轻绩效’,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保障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引领作用,必须在优先保障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监管,花好每一分钱,把教育经费用到关键处,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意见强调,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要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实政府责任。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意见还指出,要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要持续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投入力度。
此外,意见强调,要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要全面改进管理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要全面提高使用绩效,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要全面增强管理能力,落实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