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
原标题:市教委: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集体教学
今天下午,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中明确提出,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集体教学;坚决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指导意见中提出,本市以学生发展为本,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努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管学生困难。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基本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在服务时间上,市教委表示,原则上,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时间到下午5:30。具体时间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内容与形式 的安排上,要求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计划,组织学校劳动实践活动、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学校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文化节等展演活动,组织观影观演观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同时,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育资源,提供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学生自主安排户外活动、校内阅读、自习、做作业等活动。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集体教学;坚决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在课后服务供给来源 方面,市教委表示,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入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满足中小学发展需求、服务供给能力强且入校人员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长的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积极动员家长委员会、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关工委、志愿者团体、公益组织等方面的力量,联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市教委还强调,要完善市、区、校三级管理,市教委负责政策制定、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区教委全面负责区域内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教委备案。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需求调研,协商确定服务方式、时间、安排等,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将建立健全与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保障力度。切实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区教委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力量准入条件和提供服务的质量要求,学校、教师要加强对社会力量提供课后服务的管理和指导。
此外,在安全管理方面,市教委表示,学校要加强课后服务校园安全管理,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加强硬件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场地设施安全。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学校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