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实现学、考、招有机衔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和学习习惯,为学生的后续成长和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到2021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多元录取模式,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
——2017年,认真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加强学习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8年,加强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公布《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覆盖开展中考改革方案宣传,修订完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始,毕业时将按照改革后的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21年,按照《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逐步形成科学高效、多元评价、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