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43人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正高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工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9月29日9:00-2018年12月31日12:00
(3)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9日9:00-2018年12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南京工业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且经初审水平达到学校的要求,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择优录取,具体以南京工业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