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工业大学第二批招聘39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原标题: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9名(留学生辅导员3名,其他学生辅导员32名,实验教辅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序列。2014年12月,学校成为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8个教学机构、7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建校115年来,学校秉承“兴工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8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生辅导员岗:
(1)1987年10月10日至2000年10月10日出生,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0月1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实验教辅人员:
1977年10月10日至2000年10月10日出生,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7.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9名,其中留学生辅导员3名,其他学生辅导员32名,实验教辅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工业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登录河北工业大学人事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应聘指南后选择“学生辅导员岗”或“实验教辅岗”填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随时登录招聘系统,查看招聘流程,并及时予以回复。
3.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并通过招聘系统/邮件予以通知,请按要求及时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以招聘系统/邮件通知为准。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2019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并带有本人标准证件照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中共党员需提供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