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力争用10年基本实现产教统筹融合 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31日讯(记者 陈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结合四川实际,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我省将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建立完善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以推进产教联盟作为着力点,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化工、核工业等领域,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发挥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并从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人事政策等方面加强保障。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五大经济区”领到产教融合新任务
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在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中,我省也将践行这一部署。在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中,我省根据“五大经济区”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引导职业教育差别化发展。其中,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围绕智能制造、航空制造、军民融合等,依托中法、中德等国别合作园区,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强与国(境)外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在职业教育、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川南经济区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终端产业,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化发展。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围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针对性地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和产教深度融合。川西北经济区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鼓励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引导深度贫困地区立足脱贫奔康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合作,实现借势发展。
此外,我省将围绕建设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为主体的产业体系,完善学科专业设置,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打破单一学科门类限制,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动学科专业集群式、组团式发展。
企业产教融合:
将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发挥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为此,我省将拓宽企业参与途径,创新学生培养模式,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根据实施意见内容,我省将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并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联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
同时,未来企业将更多地融入进人才培养环节。我省将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有机连接人才链、产业链,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
于学生而言,未来也将得到更多生产性实习实训的机会。实施意见规定,我省将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支持各市(州)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
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也将得到强化。实施意见规定,我省将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将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
同时,我省将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并且,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提升“双师型”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允许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
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我省也将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健全“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等培养模式,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认真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要求,提高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招收比例。
学校治理结构也将进行改革。我省将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大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和科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