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乔丹”教足球?警方:禁止非法就业
“外籍教师,双语教学,兴趣足球” 这样的广告确实吸引人,当然,要是为了博人眼球而触犯了法律,终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新湾派出所就遇上了一位外号“乔丹”的黑人朋友……
2018年11月9日,大江东公安新湾派出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辖区某教育机构有一名外籍工作人员非法从事教学工作。接到报警后,新湾派出所民警李锋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调查,该外籍人员确实曾在某教育机构从事过教学工作。李锋随即联系了该外籍男子——齐雄,并将其传唤到了新湾派出所。
当天晚20点左右,齐雄来到所中。在沟通中,李锋了解到齐雄来自津巴布韦,今年25岁,是杭州某高校一名大四学生。今年暑假,出于锻炼自己中文口语水平的想法,齐雄来到新湾一教育机构里担任外教老师,教授英文和足球。据悉,该教育机构里大部分是初中生,那时齐雄每周来一天,总共来了6次,前后带了1个学英语的学生和10个学足球的学生。
然而,齐雄并未持有《外国人就业证》,而且也未向公安机关报送该就业信息,违反了我国出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就业。最终,大江东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对齐雄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聘用齐雄的教育机构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士在中国就业的必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勤工助学的,必须经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前往当地出入境部门进行报备。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陈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