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公告(第三批)(2)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财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78,025-86718679
联系人:何老师,贺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三批)
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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