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十项准则” 为新时代教师定基本底线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近日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不同特点,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
针对高校教师,准则提到,要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针对中小学教师,准则要求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针对幼儿园教师,准则明确,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合准则出台,教育部还制定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并对2014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建立起违规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解读
明确职业规范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有1600多万名专任教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准则是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十个方面的准则要求,“每一条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
上述负责人介绍,对于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准则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此外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的不同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在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差异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
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的准则中强调加强安全防范——保教、教育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得不顾幼儿、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针对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准则还要求,不得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不得歧视、侮辱、虐待、伤害等等。
而高校教师准则中特别纳入遵守学术规范内容——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针对高校教师还要求: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等等。
准则特别针对高校和中小学教师提出:要求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是底线,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公布的准则是对“十条红线”“红七条”等师德底线的继承和发展。准则是原则性规定,此前制定的“红七条”等以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与准则结合执行。
南方网驻京全媒体记者 王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