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法院携手山东师范大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大众网德州11月28日讯(通讯员 王振洁 刘英君)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高校间的合作,推动人才队伍建设,11月28日上午,平原法院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平原法院前曹法庭举行。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刘全利,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刘浩出席仪式,平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厚德顺参加。
刘浩与厚德顺先后致辞。刘浩指出,此次共建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实践问题,在人才培养、课题调研、学生实习、实务等几个方面可以深入开展合作。厚德顺指出,两院合作要“深化理念、创新合作、共创一流”,创新理念就是价值取向上定位要准,创新合作就是要方法创新,形成常态性的合作,要平台创新、路径创新,深化合作,推动两院主业,平原法院提供培养学生的平台,选任青年教师、教授等作为人民陪审员,增强审判力量,开展院校论坛,形成调研成果集,补强调研。
随后,双方当场签订“法学实践教学战略合作共建协议”,并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平原法院聘请张锋、王德新、曾彩琳、蔺运珍、张百灵为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咨询专家。
此次平原法院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目的是双方将通过开展学生实习、教学科研、交流培训、教育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实现双方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实务两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搭建一个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努力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进一步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