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秋学期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2018-12-18 23:28:51栏目:教学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下午进行全县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测对象:全县所有初中及每乡镇(开发区)一所小学(三年级以上)。
2.监测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
3.为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①具体实施监测的时间原则上遵循教育局统一作息时间要求。监测工作开始后,任何学生不得再出入监测样本班教室。
②监测当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全部或部分学生放假或转移,本学期的综合评价表上报之后不得再进行班级合并、调整、转移等,以避免出现监测人员找不到监测班级的情况。监测当天下午除在校内上室外课或到专用教室上课外,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其它任何校外活动。
③本次监测将抽调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学生志愿者执行监测任务,各有关学校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刁难或阻挠监测工作,,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