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喜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8年12月21日,,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教师﹝2018﹞21号)公布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盐城师范学院《乡村卓越教师教育改革与实践》成果喜获二等奖。这是盐城师范学院升本以来首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实现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乡村卓越教师教育改革与实践》紧紧围绕乡村卓越教师培养的核心问题,提出了“四有三力”乡村卓越教师培养规格,开发了“三模块”乡村卓越教师培养特色课程,构建了凸显乡村元素的“五双”教学体系,搭建了对接乡村教学需求的“三类实践平台”,健全了乡村卓越教师专业发展的保障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师范生乡土情怀生成深植难、乡村教学实施能力弱、教师教育设计与乡村教育脱节等教学问题,培养了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走得远”的师范生,有力地支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为乡村教师的教育开辟了新路径。本项成果,得到了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专家同行的高度评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指出,盐城师范学院乡村教师培养模式特色鲜明,有重要的推广和借鉴价值。近百所兄弟院校慕名来访,给予盐城师范学院“不忘初心,师范楷模”的高度评价。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务院确定的奖励,每四年评选一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与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其中后面三项都在自然科学领域,因此,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也被视作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唯一国家级奖励,代表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本次获奖,充分展现了盐城师范学院多年来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就,这项成果凝聚着广大教师潜心教学、富于创造的心血与智慧,成为载入盐城师范学院史册的一大盛事。
在全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第五届教代会精神之际,本次获奖将激励全校教师满怀激情,坚定信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回归”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学生成长与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走以提升培养质量为核心、以突出培养特色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据悉,2018年,盐城师范学院另有两个项目获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奖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正在公示中),这两个国家级奖项的获得,实现了建校以来在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国字头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