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捧回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月2日,教育部网站公布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全国仅有2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获特等奖,华中师范大学“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探索实践”即为其一。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教学领域最高奖,每4年评审一次。2018年,全国共有1355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经国务院批准,6项成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两项)被评为特等奖。
华中师范大学这项教学成果,缘何捧回特等奖?
该校将“教育信息化”列为学校发展战略,依托教育部首批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高校示范项目,全面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了持续5年的探索实践,构建了信息时代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教学理念重塑,教学资源重组,教学方式创新,教学评价改革,都被“信息技术”这只手搅得风生水起。在该校,混合课堂占比超两成,选课人次超3万,涌现出一大批信息化教学创新案例。
“信息时代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空前提高。”华师本科生院负责人介绍,该校将信息技术全面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对人才培养体系进行整体重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创新教学方法,解决规模化教学与个性化培养的矛盾。
在学时分布上,,华师压缩课内学时20%至30%,“把时间还给学生”;在教学方式上,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研究型教学,倡导讲授、研讨“2∶1”教学组织形式,“把方法教给学生”;在评价方式上,将平时成绩占比从20%至40%提升到50%至80%,实施基于数据的过程评价。该校设立的本科教学创新奖,采用信息技术支撑下的评教、评课、评学结合的新型评奖方式,重奖获奖教师,并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倾斜。(记者韩晓玲、通讯员党波涛)
(责任编辑: 张潘)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关注新华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