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分配,莫让干事者寒心
耕耘辛苦非等闲,春华秋实又一年。岁末之际,对于上班族来说,既可以盘点过去一年工作上的得失,还有一个很大的盼头——领取年终奖。
职场员工的收入构成里,除了平时按月分发的薪酬之外,年终奖是占比不小的一块。而相对于月收入,年终奖的分配政策更多带有地域、行业和具体单位部门的特点,换句话说,每个地方、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矩”。虽说“规矩”里面融汇了一般的价值原则,如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照顾老弱,兼顾平衡。但是,各个单位部门情况千差万别,岗位性质各有千秋,远非几条抽象原则能涵盖得了的。
“不患寡,患不均”,是芸芸众生评判的基本出发点。如果在事关钱包等敏感问题上拿捏不准、操作失当,容易导致异议,引发矛盾,挫伤职工工作热情。现实中,年终奖金分配往往几个人说了算,明显不合理、有失公允的分配方式还真的不在少数。比如,在一些高校,行政岗位的分配明显优于教学岗位;有的单位存在“欺小”的现象,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干同样的活,但是酬劳远远比不上“老资格”,致使年轻人啧有怨言;在一些单位,部分一线努力干事者反而比不上享受“平均待遇”的管理岗位。如此情形,未免让人寒心。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可以追求相对的合理。保障这种相对公平合理的最好方式,就是程序上的科学正义。程序正义之下,即便分配有差距,众人亦心服。现有的制度框架中,职工代表大会、民意调查、方案公示都是不错的意见表达渠道。通过类似意见表达渠道形成决策方案,而不是少数几个人关起门来定盘子,,就能最大程度消除歧见,“足慰众生”。
追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但公平正义绝非挂在嘴上的空洞口号,必须见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是否在年终分配一事上表现出公正和无私,更是衡量其党性和作风的一块试金石。因此,领导干部当以公直之心,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确保单位职工这份“小确幸”不至于“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