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广东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新要求!(2)
各高校应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设立带班班主任,实行班级化管理;要精心组织好教学工作,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参训学员在面授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要通过岗前培训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参训教师的考勤、作业、考试(核)和教研实习活动等情况,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
3、培训考核
岗前培训的6门课程考核(试)工作由具体实施培训的高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和登分,《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须闭卷考试,,其余课程可进行开卷考试或考核,考核(试)成绩通过“岗前培训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确认。专题讲授6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教研实习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教研实习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训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内容。参训教师需提供一门拟授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课堂试讲录像和一份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等内容。各高校要组建3-5人的考核专家小组对每一位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所有专题讲授课程及教研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统一式样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取得120个继续教育学时;部分课程或教研实习不合格者,需补修相应的课程或教研实习,直至培训合格。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的成绩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教师岗前培训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岗前培训各项工作,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各高校应在每年1月前将上年度本校开展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
(二)各高校原则上应自主规范开展本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如条件暂不具备也可委托或联合其他高校开展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各高校要保障岗前培训资金投入,确保培训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岗前培训所需经费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中列支,不得收取参训教师个人费用。
(四)各高校要核定岗前培训授课教师和教研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岗前培训授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
(五)各高等师范院校要积极支持其它高校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在培训师资、课程设计、方案研制和实施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岗前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各高校规范化开展岗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