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中小学微信群:不允许发学生成绩,不得刷屏点赞
1月29日,记者获悉,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将全面排查整改中小学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公众账号,3月1日前将完成全面排查。
根据要求,发现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及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问题的,,将被立即停用、卸载APP、退订业务、解散群组、取消关注或注销公众账号,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报告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
据悉,北京市教委将建立对学习类APP的双审查制度,先由学校进行选用审查,再由区教委进行备案审查。
所有进入校园的APP要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严控数量,防止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
同时,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组织考试、竞赛、排名。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北京市各区、学校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及时掌握APP内容变化情况,发现有害信息立即处置。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
不得在微信群批评表扬学生,不发红包不晒娃
根据要求,微信群等按群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分类管理。临时设立的群组,在任务完成后由建立者及时解散。
其中,家校群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管理;师生群由任课教师或社团教师管理;家长群由家长委员会管理,要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学生群由学生负责人管理;工作群由工作负责人管理,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
群组内容方面,发布信息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群内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批评或表扬学生,制造焦虑。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广告、求助、募捐、拼课等信息。要尊重学生隐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
此外,中小学和区属教育机构公众账号,须经区教委备案审核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公众账号信息内容审核,加强对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不鼓励学校、教师向学生、家长推荐校外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