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应纳入教学计划 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
2月20日,东莞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相关文件,提高认识,并将研学旅行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综合实践课程结合起来,,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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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11月1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市教育局要求,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要以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为基本原则,严禁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到以玩乐为主的场所开展校外教育活动,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情况;要根据地域特色和学段特点,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镇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各中小学校设计研学旅行课程时,应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各中小学校组织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含研学旅行)次数,原则上每学期不多于1次;要提前一年将研学旅行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尽量避开寒暑假等旅游高峰期。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应以安全性高为首要条件选择研学旅行线路,并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做好研学旅行活动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要求,完善制度,做好备案工作。(记者 张理萌 通讯员 莞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