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毒条例》获批 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
图为:武汉市公安局禁毒民警对禁毒社工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资料图片)
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新修订的《武汉市禁毒条例》。条例将武汉市长期以来在完善禁毒体制机制、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规范毒品管制、创新解毒模式等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予以固化,为武汉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1997年出台的《武汉市禁毒条例》,曾在2002年、2010年经历过两次修正。2018年11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又对其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市、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予以细化,包括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禁毒工作,依法设立禁毒协会和禁毒基金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禁毒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鼓励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
同时,为增强全社会禁毒意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条例完善了禁毒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比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考试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中小学校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校本课程重要内容,落实教学计划、师资和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利用校园网、图书馆、阅览室、广播室、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条例还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居委会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关于毒品危害教育方面的义务,并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禁毒文化建设,推进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鼓励在村规民约中规定禁毒的内容,督促村民遵守。
条例还就毒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等作出规定,将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